为帮助建筑企业缓解短期流动性困难,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2024年年底联合出台《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20亿元转贷资金筹措,第一批2家建筑企业通过江苏银行续贷审批,成功办理9500万元转贷资金业务。
转贷资金是为贷款即将到期、有转贷需求且符合银行续贷条件的建筑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资金。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此次获批1000万元转贷资金,财务科长顾嘉青说,建筑企业就怕资金链断裂,我省这项政策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转贷资金由省财政和省属企业共同出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委金融办、江苏金融监管局负责管理。转贷资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运作,采用合作银行制,面向商业银行在苏一级分支机构及地方法人银行开放。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仅在贷款服务机构和银行间流动,不进入企业账户,单笔转贷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单个建筑企业集团可申请多笔但合计存续总额不超过2亿元,周转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日转贷费率为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