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