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纪委监委召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重大决策,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派驻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细化落实省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各项改革任务举措,确保改革平稳开局、取得实效。
省委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省纪委监委向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江苏开放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10所在宁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高校纪委合署办公。试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委职责,一体落实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着力在深化政治监督、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快构建高校监督体系、锻造过硬队伍上聚力用劲,推动持续健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促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有效破解高校监督办案难题,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改革试点着眼构建基于江苏实践的监督体系,不仅是组织架构、机构设置的变化,更是隶属关系、运行机制和履职路径的调整。始终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出发点,进一步明晰派驻监督工作领导方式,健全完善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的工作体制机制。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为关键点,推动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厘清职责权限为切入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同时承担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委职责,优先以派驻身份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以建优建强干部队伍为支撑点,明确干部选任权限、加强培养储备、实施有序流动、强化考核评价。
改革试点期间,省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问效,试点结束后及时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思路举措,不断巩固拓展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