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控 《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高票通过
2026-02-06 18:52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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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张苏宁 喻婷)2月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64条,紧扣全链条监管核心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等各项制度。

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条例》明确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鼓励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推动形成共治合力。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在农产品生产中的十类禁止行为,在上位法基础上,对全省15万个家庭农场赋予既高于小农户、又符合其发展阶段实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链条长,各环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条例》针对产地环境这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优化农产品生产布局;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制度,明确农产品产地保护措施,扶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农业投入品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条例》专设第三章,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农药、兽药追溯管理机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建立相关台账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同时,《条例》还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药、兽药使用的管理和指导,防范农业投入品滥用和污染环境风险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立足江苏农业大省定位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求,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多项特色规定。例如,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实施分等分级和优质优价;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记录、开具电子合格证、生成追溯标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此外,结合江苏盐碱地分布特点,鼓励和支持盐碱地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条例》强化农药残留、网售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管,为家庭农场规范生产提供了清晰法治遵循。”省人大代表,如东赵云家庭农场农场主赵云认为,《条例》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管控,对家庭农场发展与农产品销售意义重大。

“《条例》鼓励品牌建设、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推动优质优价,为企业和农户提供了明确指引。”多年深耕农产品流通领域,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盛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姐菜篮子”创始人刘巧琴表示,《条例》的出台将激励农业从业者深耕品质,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真正激活农业高质量发展动能。

摄影/于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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