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事关千家万户的福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与此同时,家政人员“请不起、请不到、不放心” 等痛点也愈加凸显。
如何推动家政服务这个朝阳产业“提质升级”、为美好生活添彩?10月29日召开的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的议案。
关系千家万户 行业急需立法保障和引领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目前存续的各类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约9万人。家政服务业发展较快,但总体处于“低小散弱”阶段,称心如意的家政服务“找不到”、服务管理“不规范”、各方权益“难保障”等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廖广丽从事家政行业已16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她从普通的家政员做到了高级家政服务员,被评为南京市商务窗口群众满意服务明星。她说,与姐妹们一聊天,其实大家心里想法都一样,希望在自己的权益保障、职业技能提升方面有相关的规定,这样大家对从事这一行的信心更足。
对此,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夏宁也深有感受。扎根南京家政服务业24年,他特别希望条例能在行业发展上作出明确的规定。比如,相关政策的支持、劳动合同的规范、管理平台的建立、矛盾纠纷的解决等等,这样行业的发展才无后顾之忧。
家政服务业既是民生产业,也是民心事业,在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南京市商务局负责同志表示,正是基于发展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引领和保障,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多方参与论证 推动立法反映民情民意
今年3月,条例被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列为今年的立法正式项目。作为条例的一审委,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工)委、市司法局与商务局,全面梳理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调研南京市家政企业及社区网点,深入了解本市家政服务行业实际,并召开了行政相对人、相关部门、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南京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同志介绍,9月份,委员会先后在玄武区、秦淮区进行立法调研座谈,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行业协会、家政服务机构代表、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参加座谈。围绕条例适用范围、行业管理和相关各方权益保障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交流,同时将《条例(草案)》文本印发各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各单位的意见建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玄武区锁金村街道锁社区主任、锁金村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胡蓉提出,希望条例中就政府部门职责有更具体、更清晰的界定,这样更有助于建立协同共治的管理体系。
南京市人大代表、秦淮区月牙湖街道梅花山庄社区党委书记张水花从事社区工作多年,她与胡蓉有着相同的感受,处理过多起服务双方的矛盾纠纷,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她提出:建议把规范家政服务合同、保障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必要范围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等内容写进条例里,让“家政进社区”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曹阳也表示,希望条例着眼于南京行业发展的实际,在建立家政管理服务平台、发挥协会作用等方面有所突破,为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自律、赋能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立法工作组认真梳理了各方的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论证后已被吸纳到《条例(草案)》中。10月21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一致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完善管理+权益保障 改变行业“小、散、乱”现状
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共三十三条,在完善管理体系、加强权益保障、强化发展促进等方面有着鲜明的南京特色。
《条例(草案)》拟明确,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等工作;明确家政服务协会要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从而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合力。
在权益保障方面,记者看到,《条例(草案)》拟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履行查验告知义务;拟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如实告知信息、参加体检、遵守职业规范;拟明确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消费者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生活条件、按时付费等;拟通过对三方权责的明确,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构建公平、安全、互信的服务关系。
《条例(草案)》还拟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家政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化工作。拟支持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开展家政服务,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转型、数字化转型。力争通过政策引领,助力家政服务行业从“小、散、乱”向“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现代产业转型升级。
《条例(草案)》还拟在行业技能培训,技能认定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人才,激发市场活力。
记者 张苏宁
通讯员 徐佳 肖日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