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国家创新全局赋予江苏的重大使命,也是江苏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步骤。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依法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国创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
2023年,江苏出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提出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和总体思路。对照方案要求,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省区域创新能力排名居全国第二位,全社会研发投入4500亿元左右,占全国总量的12%,研发投入强度达3.33%,处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目前,全省共牵头和参与建设国创中心6家,外资研发中心43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114家。
得益于国创中心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外资研发中心实现量质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规模、创新能力处于全国前列,我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国创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我省共获批牵头和参与建设国创中心6家,涉及集成电路、生物药、矿山安全、风力发电等领域,分别位于南京、苏州、徐州、盐城,数量位居全国省份第一,完成了《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要求的“2025年建设4家国创中心”目标任务。
其中,新近获批的风力发电、油气地球物理勘探、矿山安全等3家国创中心,正在按照基地化、建制化要求,编制分中心建设方案,凝练目标任务,抓紧启动建设,争取尽快形成服务国家和我省产业创新的建制化能力。
此外,我省积极布局省级创新中心,瞄准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未来产业,聚焦产业重大技术需求,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作用,围绕集成电路、生态环境、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共建设17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为创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储备后备力量。
外资研发投入有序加码
外商投资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呈现流向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趋势,这与江苏人才丰裕、产业体系完备、数字基础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等特质形成高度匹配。
报告显示,目前我省已累计核定外资研发中心431家,投资来源地主要为欧美、日本和港台地区。其中欧美地区152家,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商务部年报系统数据显示,这431家外资研发中心2023年平均研发投入约为9000万元,远高于2023年全省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平均研发费用支出1200万元。同时,外资研发中心布局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数量超过300家、占比超70%。从行业来看,分布在先进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新能源等行业。
2023年6月,我省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从支持开放创新融合发展、提升研发便利度、支持引进人才、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外资研发中心的设立和发展。
在政策供给之外,我省还通过开展省重点支持的外资研发中心评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落实国家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政策等举措营造有利于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优良环境、促进外资研发中心主动融入我省创新体系。
科创板块活力持续涌动
科创板是汇聚资本活水、打通从“募资输血”到“研发造血”循环的重要平台。目前,我省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14家,占全国19%,位列全国第一,是全国唯一一个科创板上市公司超过100家的省(市)。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45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16家,生物医药产业24家,上述三类产业占全省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的四分之三。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科创板上市公司合计总市值9945.39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中,省委省政府增加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的赋分权重,有效提升市、县(区)政府科创企业上市工作质效。省科技厅与省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等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举办“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服务”“联合上证信息走进科技企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上市实操性指导和建议,推动我省更多优质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
面向入库企业,我省开展培训培育、宣介、调研等活动,打造“资本市场江苏行”培育品牌,覆盖江苏全部13个设区市,同时设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提供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问询辅导、纠纷应对等服务。
报告也就部分企业创新效能有待提升、科创板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相对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例如,吸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资源进入培育库,形成潜在培育企业具备技术优势、重点培育企业技术领先、拟上市企业市场竞争力强劲的三层级培育路径。再如,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用于研发的投入比重,推动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应建尽建、能建尽建,努力实现研发机构有效覆盖,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牵头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等。
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记者 张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