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江苏各设区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推出了一大批立足国家战略、切合地方实际、呼应时代需求、饱含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地方立法实践中探索积累了江苏经验。
南京是我国最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自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立法权以来,近40年来陆续制定修改法规165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100件。近十年来,南京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52件,为全面推进法治南京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动统筹立法 为生态文明撑起法治保护伞
澄江似练,江船如梭。作为长江进入江苏第一站和全省唯一跨江布局的城市,守护这份独一无二的辽阔壮美,是南京与生俱来的历史自觉,更是融入城市发展脉搏的持久信念。
长江岸线是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走进南京滨江规划建设展示中心,巨幅沙盘将大胜关长江大桥至八卦洲长江大桥35公里“一江两岸”尽揽无遗。水清岸美、江豚嬉戏,这是南京280余公里长江岸线绿色生态长卷中最具代表性、最为生动的段落。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我国长江保护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衔接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方向,南京于2022年集中制定《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贯彻长江大保护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科学确定“四区”划定标准;在明确13个主要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的同时,对联合执法、岸线智慧监管和司法协作等作出规定。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与同处长江经济带的上下游城市加强制度对接,会同马鞍山、镇江两市首开长江江豚保护协同立法先河,将区域联动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濒危物种的立法实践作为推动南京都市圈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滔滔长江,在一座城市持久而深情地注视和呵护中,愈发生机盎然。十年间,长江南京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江豚不时出现在摄影师镜头中,“微笑天使”的回归在为市民们带来惊喜的同时,凸显了法治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卓然成效。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久久为功。南京把生态文明立法作为人大立法的优先领域,应时应势筑牢生态环保法治网、统筹生态资源保护利用——2017年修订《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订《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水气固声”全部纳入立法保护范围,形成系统完备、衔接有序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2020年出台《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守好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保障用水安全;2024年修订《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在守护好水库这一生态环境重要载体的前提下,与时俱进推动水库管理利用高质量发展。
熔铸法治基座 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走进玄武区大模型工厂,看不见的“流水线”上奔涌着海量数据,产出“产品”则是可应用于各行各业与丰富场景中的大模型。据介绍,目前这里围绕“算力、算法、数据”三大核心要素布局,已推出12个行业大模型,通过国家备案的生成式大模型占全省的四分之一。
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人工智能行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南京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其刚介绍说,在《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若干规定》的护航下,全市12个区及42家市级部门已经建立起一支首席数据官队伍;明确将教育、医疗、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统一管理,打破行业数据壁垒,汇聚了多元数据,进一步激发城市治理效能。据了解,南京还积极探索打造“城市之眼”感知系统融合平台,对整座城市实施“一网通管”,技术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梯队。
这部全国首个城市数字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共享和开放,还立足人文关怀,从多元参与、适老化服务、便民政务、容错机制四个维度构建城市数字治理的温度体系。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前沿行业勇攀高峰是南京一直以来的坚定追求。为此,南京推动立法决策与创新决策紧密结合,及时通过立法修法为创新扫除障碍、打通堵点,赋能新质生产力“四链”建设。
2023年,南京全面修订《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突出战略导向、创新治理架构,凸显财政投入“药引子”作用,提高投入力度和效度。以该条例为统领,南京构建完善科技法规体系,不断强化城市发展中的技术创新引领。2025年修订《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近年来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凝练,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导向,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同时突出南京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优势,构建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对南京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能力。
护佑民生福祉 托举稳稳的幸福
民之所望,法之所向。南京地方立法实践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地方立法的不懈追求,为增进民生福祉、擦亮幸福底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们在这里,医生护士24小时值班,量血压、送药、打针挂水随叫随到。画画、写字、唱歌娱乐活动多种多样,老有所乐,有一种家的感觉!”中午时分,76岁的王奶奶在南京市中心医院医养中心食堂用餐,高兴地说起自己住在这里的感受。据介绍,这里依托南京市中心医院老年病医院平台和资源,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医养融合服务,能够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托举老龄群体稳稳的幸福,离不开带着温度的法治保障。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徐贻珠介绍,《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为80岁以上老人提供每月2小时免费照护服务。目前,全市20多万名特殊困难老人被纳入定期探访关爱机制,近1.3万名特困老人实现“应养尽养”,1.6万多名失能半失能老人“按需入住”,4.2万余户困难老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强调社会共治的“时间银行”和“喘息服务”制度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老有所养”“尊老孝亲”的传统道德与新的时代追求有机融合。
如今,南京已经为一老一小、弱势群体等织密法治保障网络,彰显博爱之都包容关怀——
早在2015年,《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就着力解决监护人资格“撤销难”、政府责任“托底难”、特殊群体“救济难”三大问题,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确立了残疾人保障全生命周期的新理念、权利保障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新模式,在康复救助、特殊教育经费等制度设计创新突破。2024年,依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南京制定实施《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针对“生育成本增长”精准把脉,对“三孩”政策下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系统规定一系列救济措施和支持服务,减轻妇女和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强“半边天”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释放妇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力量。
传扬城市文脉 赓续历史文化根魄
近日,南京市文旅局晒出2025年上半年的“成绩单”:经综合测算,上半年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1.16亿人次,同比增长12.6%;实现旅游总收入1483亿元,同比增长10.1%。
“衣冠文物,盛于江南;文采风流,甲于海内。”作为游客来到南京的必玩之处,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不仅是南京的自然资源,更是六朝古都最靓丽的城市名片。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能持续焕新、坐稳广大游客心目中的文旅“顶流”,背后是与时俱进的法治支撑——2020年,南京对《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放在首要地位,保护对象不仅包括街区内的名胜资源、古树名木,也包括金陵琴派、南京剪纸、秦淮灯会、南京白局、夫子庙小吃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历史地名、历史掌故等。
面对文与商的碰撞、新与旧的对比、品质提升与发展瓶颈的矛盾,修订的《条例》注重促进老街区的改造升级和消费创新,明确重点发展博物馆展览、观光旅游、娱乐休闲、民宿民居、餐饮购物等文化产业和旅游配套服务,鼓励在保持建筑原有格局和风貌基础上,提供体验式居住、特色手工、展示陈列、旅游体验等服务,为保护和规范风景区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不仅在于保护,更在于利用与发展。2016年开展立法的《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注重原生性、突出核心保护,强化对非物质文化传承接续的制度保障,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弘扬。2018年修订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细化优化考古勘探范围,理顺考古工作程序,为切实保护南京“叠压式”古城的地下文物、守住古都历史记忆筑起法治屏障。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出台《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挖掘中医药厚重的历史内涵,提炼南京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扶持“金陵医派”等地方特色中医学术流派创新性转化发展,将四个节气周确立为本市中医药文化宣传周,彰显中医药文化时代价值。
植根于南京独有的历史文化土壤,一部部地方性法规正推动良法走向善治。多项首创性、引领性立法成果,不仅解决了南京实际问题,也为国家层面立法贡献了“南京智慧”。展望未来,南京将继续以高质量立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