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爱军出席并讲话。
张爱军对南京物业管理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再次修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体现立法为民和提升我省基层治理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他强调,在条例修改中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依法立法,守住“不抵触”的立法底线;彰显为民情怀,充分尊重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条文设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抓住重要方面重点内容,提升法规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法规条文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深化物业管理实践创新,提炼总结来自基层的有益探索,将其上升为法规制度予以固化,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听取了南京市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行业协会以及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物业管理工作有关重点问题开展交流。
省人大机关、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