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交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的学习体会,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会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爱军、曲福田、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大家联系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一致表示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立足“四个机关”定位,扎实做好条例学习、警示教育、解读培训、对照检视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从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实现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抓好人大专项督查问题整改落实一体贯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要精心组织实施,压实领导责任,弘扬优良学风,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党纪学习教育实际成效更好助力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执法检查方案、2024年重点处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