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苗生明副检察长在江苏调研审查逮捕工作
2026-07-31 17:41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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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带领普通犯罪检察厅相关同志到江苏省淮安市调研审查逮捕工作。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一同调研。

调研组在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实地调研了刑事简案快办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江苏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情况汇报,与南京、苏州、常州、淮安市检察院和部分基层院负责人、检察官代表座谈交流,就新时期审查逮捕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举措进行研究探讨。

苗生明对江苏审查逮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目标,注重理念引领、规范指引、机制创新、调查研究,抓司法办案、抓“三个管理”、抓建章立制,工作态势呈持续向好趋势,办案质效总体稳定。

苗生明强调,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要抓好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研究并全面做好审查逮捕工作。要认真研究新形势、新变化对审查逮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犯罪结构变化带来的新挑战。要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与核心本源,找准审查逮捕的司法定位、功能价值,把握好逮捕职能的司法属性,做好提前介入和引导取证工作。要坚持以“三个善于”为指导,依法准确把握审查逮捕条件,解决不当捕而捕和当捕不捕的问题。要坚持系统思维,全流程、全方位构建强制措施制约监督机制,正确认识捕与诉的关系。要学好用好《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将“两个标准”作为检察官的办案指引、案件评查的标准和追责问效的依据,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赵铁实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最高检对审查逮捕工作的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此次调研精神。要聚焦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紧密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当前审查逮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系统谋划工作思路,提出有力落实举措,为完善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提供坚实支撑。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书华,江苏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勇,淮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绪平等参加相关调研活动。

来源:淮安市检察院、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文字:杨柳 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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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