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 合力解决职业学校“实习期犯罪”难题
2026-06-01 16:07  来源:建湖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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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被大学录取了”!小华(化名)兴奋地打来电话。电话那头,是少年的喜悦;电话这头,是检察官的欣慰。

就在不久前,小华还是个涉嫌盗窃的罪错少年。

建湖某职业学校学生小华因“拉车门”盗窃被移送检察机关。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建湖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精准帮教工作,同时将线索移送该校法治副校长共同帮教。

帮教过程中,一个疑问始终萦绕在法治副校长心头:一个在校表现尚可的学生,为何走上歧途?

带着疑问,法治副校长走访了学校、查阅实习台账、与师生深入交流。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小华是在实习期间犯罪。小华坦言:“那段时间觉得没人管,做什么都无所谓。”通过对实习单位进行调研发现,实习期间学校认为“学生进了企业就归企业管”,企业认为“只负责教技术、不负责管学生”,家长认为“孩子交给了学校”。三方各怀心思,导致一个未成年人处于“三头脱管”的真空地带。

经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这并非个例。检察机关调取全县数据后发现,辖区内职业学校未成年人犯罪率达到全部未成年人犯罪21.47%,而实习期,犯罪率更高。

针对上述问题,法治副校长深入分析后认为:职业学校实习前法纪教育不到位,实习中过程管理不到位,实习后考核评价不到位,相关实习管理责任虚化、措施弱化,最终导致开学、就业前的“过渡期”变成了“脱管期”。

据此,法治副校长立刻将相关情况向院党组以及县中华职教社通报,推动小华所在的职业学校召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题座谈会,依据《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向学校提出了4个方面11条改进意见。

“实习前必须完成不少于2个学时的纪法教育”“校企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分别指派专人全程跟进”“建立企业考勤、学生报告、学校巡访、家长沟通的协同机制”——法治副校长提出的这些合理建议被学校逐一采纳。

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还与两所职业学校签订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职化示范履职备忘录》,明确了38条支持措施,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重心从“进校园讲讲课”延伸到实习实训、节假日等校园外的学生保护、犯罪预防、安全管理。

检察机关还与中华职教社共同开展“法护匠心”系列活动,推动县中华职教社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纳入该社“立德强技育匠才”十大行动。

根据最新统计,今年以来,建湖县职业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下降70%。

而小华,那个曾经的罪错少年,在法治副校长的帮教下,顺利走进了大学校门。

从涉嫌“拉车门”盗窃到被大学录取,小华的经历展现了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的过程。检察官推动学校改进管理,以检察履职支持职教发展,帮助更多职教学子“手上有技法、心中有律法”,顺利从校园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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