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的车投保97万,人为开进河里后索赔,5人因骗保获刑
2026-05-27 17:48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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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市场价60万元的奔驰,却被投保了高达97万元的高额商业险。不久,车辆坠入河道受损,车主索赔遭拒后反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结果牵出自己伙同他人蓄意骗保的犯罪事实。

近日,经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关某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高额保险藏有猫腻

2024年3月,一辆奔驰轿车行驶至盐城大丰一处水泥路面时,突然方向一偏,径直冲入路边河渠,车身受损严重。驾驶员徐某报警称,自己借了朋友陈某的车,因低头捡手机导致事故。交警认定徐某负全责。

事后,车主陈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发现诸多疑点:该车是张某与陈某于2023年4月共同出资60万元购买,一个月后投保时,车辆损失险保额却高达97万元,远超实际购车价;事故路段平坦开阔,“捡手机”的说法很难让人信服。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暂停理赔。

2024年12月,陈某以“无理拒赔”为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疑点重重循线追踪

面对公安机关讯问,车主张某、陈某辩称,该车主要用于短期租赁,设高保额是为了覆盖经营风险。驾驶员徐某也称,当时轮胎有异响,加上捡手机分心,导致失控。

“从购车、高额投保,到制造事故、申请理赔,每一步看似独立合理,串联起来却漏洞百出。”为夯实证据,侦查工作双线并进。

一方面,侦查人员咨询保险理赔专家及车辆鉴定工程师,工程师认为:该车轮胎虽存在一定问题,但并不影响驾驶安全,也不会导致车辆失控打滑。

另一方面侦查人员调取通话记录、资金流水、行车轨迹后发现:案发前,徐某多次收到席某的转账,三人此前交集不多。经讯问,徐某供认是席某安排他故意制造事故。进一步追查,关某、席某、徐某的资金链浮出水面——关某曾向席某转账4万元,席某分多次转给徐某3万元。且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前徐某并无低头动作,车辆是直接转向驶入河道。

精心布局终落法网

在确凿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逐步瓦解。车主张某交代,2024年2月,他想出售该车,向从事二手车生意的关某咨询。关某提议制造事故骗取高额保险金,作为车主的陈某与张某一拍即合。三人约定事成后关某分20万元,余款由张某、陈某分配。关某通过席某找到徐某具体实施,并统一了“捡手机”的说辞。徐某交代,特意选择水浅、有淤泥的河渠,方便自己逃生。车辆冲入河渠后,徐某从天窗爬出后跳入水中,涉水走到岸边。

2025年6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关某提出并推动实施,应认定为主犯;其他4人为从犯;因保险公司未实际赔付,属于犯罪未遂。日前,大丰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5人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为从源头遏制此类犯罪,案件办结后,该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及当地金融监管局,共同发布《涉车保险诈骗案件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指引》重点剖析了“投保人—中间人—实际操作人”这一链条化作案模式,建议保险公司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异常事故驾驶员数据库,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单方全责事故且涉及高额理赔的人员加强审查。

通讯员 胡顺玲 孙小婷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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