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行政检察丨“销”失不了的责任
2025-11-24 14:26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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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破产领域九大违法情形类案监督模型’,我们发现这家企业的注销登记似乎有问题。”2024年10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在涉企信用惩戒专项监督中捕捉到一条异常线索:一家已注销多年的铝业公司,背后或藏着一笔未执行的行政罚款。顺着这条线索,一场跨越多年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就此展开。

一笔被“注销”掩盖的罚款

2018年4月,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州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3.2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整改到位。

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该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查控系统显示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寄送的法律文书也被退回。

2019年9月,该铝业公司通过简易注销方式申请注销,行政机关核准注销登记。2019年12月,法院以“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执行。自此,这笔罚款似被“注销”掩盖。

一家“消失”的行政违法企业

2024年10月,海陵区检察院在“涉企信用惩戒专项监督”中运用数字监督模型,发现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后不久即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及注销登记,明显存在逃避责任的特征。

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先后赴上海、盐城、兴化等地对该公司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公司原股东高某某、程某某在被处罚后将未出资股权零对价转让给重病老人邵某某,并办理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公司仍由高某某实际控制。邵某某去世后,高某某又通过虚假委托、伪造签名等方式,以邵某某的名义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以逃避罚款的执行。

一场高效的行政检察监督

2024年11月,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执行程序,并将高某某、程某某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启动追加程序,推动案件继续执行。

同时,检察院还向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该企业虚假注销行为。目前,案涉注销登记已被依法撤销。

一项堵塞漏洞的工作机制

在办案基础上,该院针对企业注销管理开展专项调研,牵头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研究建立防范企业逃避行政罚没款恶意注销登记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从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到注销监管的监督闭环,按下恶意注销的“终止键”。

一个数据赋能的监督模型

上述“破产领域九大违法情形类案监督模型”,系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研发,该模型批量挖掘企业破产后失信信息未删除、限高措施未解除等九类线索,利用模型推送全省1万余条线索。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推广部署“涉企行政执行案件信用惩戒措施专项监督活动”,帮助全省400余家企业或个人解除失信限高措施。该模型被最高检重点推广,截至目前共向全国600余家检察院推送案件线索4万余条。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文字:杨思月 徐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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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