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中心非法集资8000余万元 检察介入助老人全额获赔
2025-10-27 17:39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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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以“共享养老”为名,承诺高额返利,短短五年间竟吸引615名老年人投入超8000万元资金。10月27日,在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某养老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据悉,通过检察机关探索的“刑破并行”等机制,本案中被骗老年人的养老债权已实现100%清偿。

高额返利背后的“庞氏骗局”

据发布会披露,自2017年11月起,常州市天宁区某养老中心在资金压力下,推出所谓的“共享型”会员养老项目。该中心组织业务员在医院、菜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广泛散发传单,宣称若投资购买床位后不自住,可委托中心对外租赁,并承诺每年以5%左右的比例返现。

截至2022年12月,该养老中心共非法吸收615名老年人资金达人民币8066.99万元,造成损失6772.65万元。后经查实,吸收的资金并未用于改善养老服务,而是被用于支付工程欠款、营销团队的代理费等,资金窟窿越滚越大。

据悉,刘某等人到案后,一直辩称自己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检察官通过抽丝剥茧,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表面上是提供“床位委托租赁”服务,但实质上仍是向社会公众承诺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023年10月,天宁区检察院以某养老中心、刘某某、吴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分别判处养老中心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刘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七年,并处罚金。

“刑破并行”助全额挽损

案件办理过程中,追赃挽损工作同步展开。据悉,天宁区检察院开展“天佑安老”系列工作,在法院受理对涉案养老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后,联合法院探索“刑破并行”机制,推动将刑事案件中养老债权纳入到破产清算债权当中,并协调债权人会议将清偿顺位提升至普通债权之前。

截至2024年7月,该养老中心破产财产变现共计1.4亿余元,全额覆盖投资人损失,目前均已返还被害人,保障养老债权清偿率实现100%。

检察建议推动全区排查监管

在办结案件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履职向后延伸,致力于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预收费”经营模式缺乏监管等普遍性问题,天宁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17家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工作,并将其中涉及预收费模式的6家养老机构对公账户纳入资金监管账户,从制度层面筑牢了行业“防火墙”,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检察机关在发布会上借此案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面对“高额返利”“床位租赁”等养老投资宣传时,务必提高警惕,谨慎购买、投资,守紧自己的“钱袋子”。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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