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推进→整改
着力解决群众“房前屋后”的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省攻坚办、省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以来,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主动加强与贾汪区攻坚办协作配合,督促协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力量,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线索排查,聚力整改攻坚,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共获取各类问题线索2300余条,经评估后对110条线索实地走访核查,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诉性”标准和履职效果,立案21件,覆盖全区12个镇街板块,另9件系对主管部门立案。

线索排查无遗漏
重点领域和城乡村居全覆盖
准确把握“房前屋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难、易反复”的特点,围绕专项行动确定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盯住四个重点领域,逐个镇街摸排案件线索。
线上线下广拓案源。与贾汪区攻坚办和行政机关主动对接、信息共享,每周调取12345热线相关问题清单,对城区及周边的4个湖泊、7条河流、1座山林等重要生态功能体,运用无人机巡查、人工检查、取样检测等方式,确保各类问题线索查深查透。
分类甄别联动核查。按照地域区划和四个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梳理噪音污染线索40余条,生活垃圾、固废污染线索60余条,黑臭水体及异味污染线索10余条。
办案方式分层级
提醒督促和立案督促相结合
立足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督促之诉”职能定位,针对各类问题不同的产生原因、危害后果和整改难度,分层分级采取不同办案方式,既增强监督质效又提高办案效率。
口头提醒立查立改。对于公益损害轻微、可即时整改、立案必要性不强的线索,在走访调查和现场核实中,即与行政机关、属地政府沟通交流推动解决,共计50余件。
座谈磋商督促纠违。对于整改难度相对较大、需要行政相对人配合,通过与主管部门座谈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达到整改效果的,不再制发检察建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磋商8场次,10余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检察建议监督促改。对于公益损害较为严重、法定职责不够清晰,座谈磋商难以保证整改效果的,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
精准监督明权责
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同发力
针对不同生态环境问题,注重从最有利于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最大化保护公益角度出发确定被监督对象。同时,借助“六长出题”形成的协同机制,协调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
单一问题归类监督。对于只涉及一个监管主体的单一问题,立足于问题整改,着眼于长效机制,注重以小见大,将众多问题合并后,督促监管部门集中整改。
复合问题厘清职责。对于整改难度不大,但因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相互之间推诿扯皮导致监管不力的,注重通过办案划定各自职责。
疑难问题聚力整治。对于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又难以整改、易反复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合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