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年“益”路深耕 守护江河万家
2025-08-01 17:25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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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江苏破土而出;十年后,这项守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实践已枝繁叶茂。昨日,江苏省检察院通报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十周年工作情况,亮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6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270件,民事公益诉讼8388件。

这些案件,覆盖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文物遗产、特定群体权益等诸多领域,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制度在江苏大地的蓬勃生命力与显著治理效能。

守护绿水青山,服务重大战略

江苏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长江等专项监督,与海事、生态环境部门协作治理船舶污染和噪声难题,十年办理生态环境案件22683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黑臭水体等“房前屋后”问题,检察机关精准发力,682件案件推动841个问题解决,让环境改善看得见、摸得着。

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检察机关向垄断行为、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亮剑”。扬州检察机关对某液化气公司强制用户使用自有钢瓶行为提起诉讼,促使企业主动调价。针对中介机构虚假报告乱象,联合财政部门办理41件案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超2亿元。

千年文脉也得到司法力量的精心呵护。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287件,10处历史风貌得以恢复。同时,通过255件案件,推动解决了红色资源未办理产权登记等问题,让英烈荣光和红色血脉得以传承。

聚焦急难愁盼,筑牢民生底线

食品安全始终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江苏检察机关紧盯食品药品领域的掺杂掺假、消费欺诈等乱象,十年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747件。常州一起保健品欺诈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成功追讨3400余万元惩罚性赔偿,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力震慑行业乱象。

面对安全生产新风险,9091件案件筑牢安全防线。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330件案件净化网络空间。徐州市检察机关发现停车场车辆轨迹信息泄露风险后,迅速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为百姓出行安全加装“法治锁”。

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也在持续加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落实、督促药品说明书进行“适老化”改造、依法对诋毁消防烈士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司法温度正传递到社会各个角落。

创新驱动,贡献江苏智慧

十年探索,江苏检察公益诉讼在探索中积累了一批创新经验,全省有8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或典型案例库。

江苏创新推出的“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工作模式,在全国检察机关得到推广。即检察机关主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焦点、代表委员关心热点,提请地方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府首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出题”,再通过专项监督精准“答题”,最终成效交由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来“阅卷”。这一模式涉及2107项公益保护事项,办理案件6196件。

针对跨流域治理难题,省检察院专门下发指导意见,明确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拥有机动管辖权。这一做法在太湖、洪泽湖、大运河等流域推广实施。为适应审判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审判“9+1”改革,江苏检察机关还探索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凝聚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公益诉讼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江苏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协同共治大格局: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审计等政府部门建立了37份协作机制;与省外检察机关构建40余项跨区域协作机制;创新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之间的高效“双向转化”。

“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成为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超过1.1万名志愿者化身公益“哨兵”,提供线索6199条,参与案件咨询、检察听证等8083件。盐城志愿者“小天老师”为解决“飙车炸街”高空取证难题贡献智慧,该事迹还在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上获得专门介绍。

江苏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注重个案公正,更将目光投向源头治理和系统修复,建立了101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探索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替代性修复方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地方党委报告等方式,从源头上堵塞治理漏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回望十年“益”路,江苏检察公益诉讼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从本土实践到国际交流,是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中的精彩篇章。站在新起点上,江苏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检察公益诉讼新局面。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子钰 实习生 徐尽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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