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汇点讯 生态环境建设是民意所在,亦是民心所向。6月4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据悉,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12件3708人,在持续打击下,污染环境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2024年受理移送批准逮捕和起诉案件数比2023年下降21.1%。
江苏汇集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生态系统多样,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横向协作形成合力。省检察院连续5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专项行动,联合省法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并积极参与省委部署的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固体废物行动。2024年以来,全省办理相关案件360件1184人,成功办理了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分子。
在环境治理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着力落实惩罚性赔偿,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将赔偿情况纳入刑事考量情节,其中南通市检察院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了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适用意见。对不能直接修复环境的案件,全省检察机关采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方式替代性修复。2024年以来,共督促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7处,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近15万吨,督促缴纳损害赔偿金近1.2亿元。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深化数据赋能检察,让新时代检察监督精准有力。目前全省共研发环资“刑事+公益诉讼”监督模型36个,其中宜兴市检察院研发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督模型,向生态环境等部门移送56条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案件同比下降50%;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应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监督”模型,推动相关单位修缮灌溉渠道2000余米,更换、维修泵站等设施22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据悉,江苏检察机关将持续优化“检护青绿”环资检察品牌,深化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新华报业·交汇点记者 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