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新江苏讯(记者 颜霏 耿文静)1月10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发布13起典型案例。新江苏记者从会上获悉,“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一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民生案件6万余件,其中,3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2024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聚焦民生特定群体、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以检察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江苏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在为期一年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省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涉民生“小专项”活动110余项,织密民生司法保护网;与省市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00余项,形成民生保护工作大格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70余件,把守护民生的工作做得更深更实。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将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守好百姓“钱袋子”作为该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深挖严打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关联犯罪,统筹力量开展跨境电诈案件集中攻坚,持续推进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提起公诉6823件14478人。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为老弱妇幼残等特定群体的急难愁盼,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司法保护。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农民工起诉、劳动权益行政检察监督等案件2800余件,帮助追讨薪资、挽回财产7700余万元。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推动整治耕地“非粮化”,办理案件114件,督促提升改造质量不合格的高标准农田14250亩。比如,泰州市检察院办理夏某某诉某镇政府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行政诉讼监督案,推动政府拨款1190万元复垦耕地。沛县检察院办理的生产、销售3.8万斤伪劣稻种案,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23.5万元。
民生无小事,一点一滴、一桩一件都连着民心民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起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持续做优做实检察为民,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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