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办案】"互助献血"背后的猫腻
2024-12-20 16:39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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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分子

利用"互助献血"的名义

干起了非法倒卖血液的勾当

2023年4月,苏州警方在办理一起发布违法信息案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QQ群散布所谓“互助献血”的广告。广告中所谓的"互助献血",其实是给需要用血的病人和献血人提供一个平台,病人获得优先用血的机会,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献血者获得一定的酬劳,而平台则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显然,这是以"互助献血"之名,行非法倒卖血液之实。根据广告中所留的联系方式,警方抓获了贾某乐、贾某、王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由于案件类型新、案情复杂,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振决定自己办理这起案件。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方振审阅了卷宗,并召集办案小组,围绕非法获利数额的认定,如何量刑等问题进行讨论。

据贾某乐供述,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其通过微信、QQ日结群等网络渠道招揽患者及家属收取费用,非法组织多名献血人以定向献血的方式,实施名为捐献,实为买卖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贾某乐通过跟病人家属以及病人联系,由病人或者病人家属提出所需要的血量和类型,然后由贾某乐组织献血人到血站去进行献血,贾某乐再跟病人或者病人家属进行结算。贾某乐扣除每单相应的费用之后,把剩下的钱给献血者。为了实现定向给指定的病人献血,贾某乐会教给献血者一套话术,冒充病人的亲友或者家属,应对血站的审核。

经查,贾某乐非法组织卖血3000多人次,非法获利人民币21万多元,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非法组织卖血400多人次,非法获利人民币2.3万多元。贾某非法组织卖血500多人次,非法获利人民币2.9万多元。王某非法组织卖血129人次,非法获利人民币1.7万多元。

2024年8月14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贾某乐、贾某、王某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9月18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方振出庭支持公诉。法庭辩论阶段,三名辩护人表示,被告人贾某乐组织的献血行为是有对应的医院里需要输血的病人,被组织的献血者是经过体检合格后才准予献血,且是在正规的血站进行献血,其行为未对输血者造成严重或不利的后果,希望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出卖血液三人次以上或者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的就应当追诉。非法组织卖血罪破坏的是国家的血液管理制度,客观上并不要求造成人身的严重后果。被告人贾某乐是以到正规血站互助献血的名义组织卖血,但贾某乐为顺利实施犯罪,会要求献血人隐瞒身体的健康状况,服用药物等情况。我们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血液不是商品,血液不能买卖,一旦将血液作为商品,会造成血液质量无法得到安全保证。短期内多次献血,对出卖血液人的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危害。被告人贾某乐、贾某、王某非法组织卖血,不仅抬高患者的用血成本,使卖血者因追求利益而盲目献血,产生一定的健康危机,且破坏了我国的血液管理制度,妨害了公共卫生安全,所以不适合适用缓刑。

9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贾某乐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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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