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一家线上珠宝商城
标价515元的商品实付金额仅为15元
你会相信吗?
如果能吸引更多人购买商城“商品”
平台还会给予可观的“分销”收益回报
这种动动手指就能暴富的方式
真的靠谱吗?
被告人李某,在生活中没有固定职业。2022年6月,听朋友卢某(另案处理)说,做“电商”来钱快,李某便在卢某的安排下与陆某(另案处理)开发了一款抢拍平台APP。平台中手镯、戒指等珠宝商品标注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但抢拍价格往往只有几十元、几百元。比如,标价515元的商品实付金额仅为15元,545.45的商品实付金额为30.45元等。巨大的差价收益吸引了一大批投资人,他们通过充值一定数额的“入门费”、老会员推荐注册的方式,先后成为该抢拍平台的会员。
平台向会员许诺,老会员享受直推会员流水商品标注价格一定比例的收益,并鼓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获得收益。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平台利诱会员加入,依靠多层级分佣模式营利,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截止到案发时,该商城累计注册会员记录15508条,最大层级34层,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095万余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负责财务、对接技术人员、平合数据维护、客服管理等工作,并利用自己及其家人的银行卡接受商城流水资金。
2023年5月,镇江警方将李某抓获归案,后该案被移送至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定,李某伙同他人,吸引投资人注册会员、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获得收益,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4月2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社会,传销行为变种繁多,很多传销组织借微商、电商之名,行传销之实。检察官提醒,本案中涉及的“分销”式传销,跟传统意义上的聚众传销原理一致,只是一个线上一个线下,但是传销的本质没有改变。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还可能伴随着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