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指尖乱象”到“法治领航”:大学生网络法治素养的现状分析与提升路径
2026-07-03 14:41  来源: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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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数字浪潮席卷校园,大学生的指尖在屏幕间翻飞起舞,却在不经意间触碰法治的边界。有人将未经核实的消息轻点转发,让指尖成为谣言传播链的齿轮;有人明知法律约束却放任自流,任由利己主义侵蚀理性,让法治意志在“法不责众”的侥幸中逐渐消解;更有人在情绪裹挟的狂欢中,将“舆论审判”凌驾于程序正义之上,让理性沦为流量的祭品。这些看似割裂的场景,实则是大学生法治意识在网络空间中三重裂变的具象投射——规则意识的缺位、意志防线的溃散、情感认同的疏离,共同构成了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的结构性困局。如何让法治精神在指尖的每一次滑动中扎根,成为高校教育必须直面的课题。

一、网络社会中大学生的三层裂变

(一)法治意识缺失:现实与虚拟的认知鸿沟

网络空间的“去实体化”特性,让部分大学生误将法治规则视为可拆卸的虚拟外衣,现实社会中的规则共识在匿名化、碎片化的网络交互中逐渐消解。算法推荐构筑的信息回音壁,不断强化大学生的固有认知,使其对数字身份下责任边界的感知愈加模糊。这种认知落差,让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如同失去罗盘的水手,行为轨迹易偏离法治航道。

(二)法治意志薄弱:知与行的断裂之痛

“知法而不守法”,本质是法律认知与行为实践的割裂。部分大学生虽知晓基本法律常识,却在利益权衡中抛却对规则的敬畏,最终导致行为与法律要求背离。当“流量至上”的功利主义冲击道德底线,当“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消解行为约束,法治意志便如同在迷雾中航行的船舶,逐渐偏离价值航向。

(三)法治情感淡化:理性与感性的失衡之困

法治本应是理性与温情的结合体,但在网络戾气的侵蚀下,部分大学生对法治的情感认同渐趋疏离。情绪化舆论煽动的“道德审判”,消解了程序正义的严肃性;自媒体为博眼球刻意制造的“法治对立叙事”,更扭曲了法律的公正形象。当法治沦为“键盘侠”口中的谈资而非信仰,青年群体的法治情感便如同褪色的画卷,失去最初的鲜亮。

二、高校网络法治教育的四维融合

当数字浪潮冲刷着校园的每一块屏幕,当“指尖乱象”成为时代考题,高校教育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法治教育的宏观设计。传统的单向灌输已难以弥合虚拟与现实的认知鸿沟,零散的说教更无法筑牢法治信仰的根基。唯有通过系统性、立体化的“四维融合”,将法治教育嵌入教育生态的每个毛细血管,才能让法治精神真正成为青年数字生活的“导航仪”。

(一)“思政+法治”打造法治教育新范式

思政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是基础。网络法治教育的困境,本质上是价值观塑造与虚拟环境特性之间的深层冲突。一方面,虚拟环境的匿名性与去中心化特性导致学生易将法治规则视为可选择的社会契约,弱化对规则的敬畏与认同;另一方面,法律知识的单向传授难以转化为内在价值判断与行为自觉,形成“知法却无敬法之心”的认知断层。对此,高校需要将网络法治教育嵌入思政课程体系,通过构建“思政+法治”教育融合模式,发挥思政教育的价值导向功能,使法治精神成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组成部分。

(二)智慧校园绘就法治教育新图景

技术手段的创新应用是关键。在算法主导的虚拟世界里,技术既是乱象的推手,亦可成为教育的利器。当前高校的技术应用多停留于“监控”层面,未能充分挖掘其在法治教育场景中的深层价值。若能将智能技术转化为法治教育的“显微镜”与“望远镜”,则能够实现认知深度、教育场域与价值内化的三重突破。当技术从“监控者”转变为“赋能者”,法治教育便能真正突破时空限制,成为伴随学生成长的隐形伙伴,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具有“规则意识”与“数字素养”的时代新青年。

(三)法治精神浸润法治校园微生态

文化环境的浸润是长效保障。法治教育若仅停留在课堂,终将失去生命力。当学生走出教室,宿舍楼道的法治标语、食堂电视的普法短剧、社团活动的法治辩论,都在悄然塑造着他们的认知模式。通过文化符号的渗透,让法治从“必修课”变为“生活课”,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惯性。当法治成为校园文化的呼吸韵律,行为规范便不再是外在约束,而是内在自觉。

(四)多元共治构建法治教育共同体

多元主体的协同共育是拓展路径。法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社会人”,而校园围墙内的教育难免存在局限性,难以触及社会生活的深层机理。在数字时代,大学生网络法治素养的培育需要突破“课堂—校园”的封闭场域,通过“家校政企”四位一体的协同共育机制,资源共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构建法治教育与社会运行的有机联结。家庭通过日常生活规范培育法治意识,政府通过权威资源与实践平台强化规则认知,企业依托技术场景与行业经验深化法律理解,高校则以专业能力统筹各方资源,最终形成“教育—实践—反馈”的闭环体系。当法治教育渗透到社会运行的每个环节,行为准则便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内化为青年参与社会的本能选择。

三、高校网络法治教育的五条路径

在制度与文化的双重支撑下,法治教育需以“路径”为锚点,将宏观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方案。从规则的刚性约束到文化的柔性浸润,从课堂的知识传递到社会的实践反哺,五条路径共同编织成一张立体化的教育网络,让法治精神在青年心中生根发芽。

(一)制度护航,监管聚力

法治教育的第一块基石,是制度的刚性约束。高校需以国家法律法规为纲,结合校园实际制定《网络行为准则》《网络文明公约》等规范文件,明确言论边界、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核心条款。例如,针对大学生常见的“网络言论失范”问题,可细化“网络发言责任清单”,将“转发需核实”“评论需理性”等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行为指南。

监管模式的革新是制度落地的关键。通过建立“技术+人工”的双轨制监管机制,实现对网络行为的精准干预。例如,利用AI算法实时监测校园论坛、社交媒体中的敏感词和舆情动向,对“谣言传播”“侵权言论”等行为触发预警;同时组建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网络治理小组”,确保处置流程透明公正。

(二)课程筑基,思政赋能

法治教育不能停留于“背法条”,而应转化为“思政基因”。在课程设计中,将“网络法治基础”“数字伦理”等模块深度嵌入思政课程,通过“法律条文+制度逻辑+价值内涵”的立体化教学,实现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的有机统一。例如,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为主线,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条文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相结合,引导学生理解法治不仅是规则体系,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载体,实现“知识—价值—行为”的同频共振。

法治教育的深化需扎根校园场景,以主题班会与团日活动为载体,实现思政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深度融合。主题班会以“小切口”实现“大思政”。例如,围绕“校园网络匿名发言是否应受法律约束”开展案例研讨主题班会,结合《民法典》名誉权条款,引导学生分析“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保护”的平衡,深化法治认知。团日活动以“微实践”强化“价值观认同”。通过“法治知识竞赛”“法律条文情景分析”等形式丰富团日活动,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可操作的思政教育素材,让学生通过“学—用—思”,在校园场景中完成从“知识学习”到“价值观内化”的跨越。

(三)实践赋能,知行合一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只有推动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生活,努力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贯通,才能将“以法育人”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促进大学生网络空间法治素养的有效提高。比如,通过赋予学生“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校园网络安全官”等角色,让他们从被动的知识接收者转变为积极的实践参与者,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实践平台的搭建需突破课堂边界。建设“数字法治实验室”,模拟网络侵权诉讼、数据合规审查等场景,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程序的每一个环节,理解其背后的逻辑与意义。与法院合作开设“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等角色,参与网络纠纷的解决过程。这种沉浸式的体验不仅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可感,还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文化涵养,润物无声

法治教育不仅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实践的深度参与,更需文化的柔性浸润,使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学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法治教育要真正扎根于校园生活的每一寸肌理,必须通过文化建设来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比如,通过新媒体平台打造“法治文化矩阵”:校园公众号推出“一案一析”专栏,用“大学生网络借贷纠纷”“网络言论侵权”等真实案例引发讨论;食堂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微剧场”,用情景短剧演绎“网络谣言的蝴蝶效应”。

(五)协同共育,生态共建

法治教育的有效推进,需要依托于“家校政企”协同育人。家庭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法治意识培养和行为规范引导,帮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法治观念;学校通过课程设计、校园活动与资源整合,搭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司法机关通过政策支持与提供实践平台,如司法机关开放日、法治讲座等,为学生提供权威资源和真实案例;企业则依托行业经验和技术场景,设计法治实践项目,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实际工作和社会运行中的具体应用。

学生主体性是教育生态的活力之源。成立“网络法治青年联盟”,由学生自主策划“校园清朗行动”,设计普法游戏、法治辩论赛等活动;推行“法治积分制”,将网络行为规范纳入综合素质评价,通过朋辈教育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性循环。当法治教育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创造”,青年群体便能成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守护者”。

从“指尖乱象”到“法治领航”,是一场关于规则、信仰与情感的深层重构。通过“四维融合”构建教育生态,以“五条路径”落地实践细节,高校正在书写数字时代法治教育的新范式。当法治精神如清泉般浸润校园,当青年在虚拟与现实间找到责任的坐标,我们终将见证:那些在屏幕上起舞的指尖,不仅能创造数字文明的璀璨,更能守护社会进步的根基。(南京师范大学 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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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