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目标,以综合履职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精准服务企业发展。该院对照“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要求,打造“荷”你益企与“金”新守创检察护企品牌。办理侵害企业犯罪案件4件8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件6人。妥善办理赵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受害企业向检察院赠送锦旗;万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评全市“检察依法护企”典型案例。联合县市监局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涉案仪表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等文件,畅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渠道。
打造生态保护特色。聚焦白马湖湿地保护重点,打造“金湖可采莲 益路有你援”生态保护品牌。完善公益损害巡查机制,建立东方白鹳、白鹭等候鸟聚居点名录;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建全县首个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共立案 15 件。针对一起油品失火案,促成全县首例危险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并督促履行到位,统筹护安全、益民生。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该院积极展现检察担当,深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 7 件,办结化解 6 件,其中 1 件持续 20 多年的当事人反复信访申诉案件得到化解。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电费、水费、燃气费优惠结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研发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做法获上级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检察简报采用。(顾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