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淮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涉民营企业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投诉举报机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工作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通告》突出市场经营主体视角和感受,列出以“清单之外无检查、入企检查凭手续、同一机关合并查、多个机关联合查、依法处罚重指导、运用科技少干扰、及时备案强监督”为核心的“七条铁规”,真正做到无事不扰。“这相当于给涉民营企业的执法检查提高了门槛,例如,进入民营企业现场检查应当出具《淮安市涉民营企业专项检查、个案检查表》或‘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计划,对于不出具表单的执法部门,企业可拒绝检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我市公布了31个领域、1113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涉民营企业检查表单,突出投诉举报机制的实操性,让“清单之外无检查”可观可感、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我市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事中,要求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符合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条件的,应依法执行《淮安市涉企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相关规定,对依法免罚轻罚的企业,要加强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在事后,各行政执法机关需将相关信息录入省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淮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实施包括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制度、推行合并联合式行政检查等措施。据省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淮安市民营经济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显示,我市“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指标持续压降。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39.8%,运用免罚轻罚清单为企业减负2.4亿元,同比增长63%。通讯员 丁大勇 融媒体记者 孔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