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今年来,金湖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努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现役军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金湖县财政局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对义务兵实行一户一登记造册,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登记,严格按照人数及标准进行核算,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并做好资料归口归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可靠。
同时严格把握资金发放环节,按照“兵役机关核定对象、退役军人部门确定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工作流程,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此项政策资金惠及全县每一个义务兵家庭。
金湖县财政局为确保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规定流程,1-10月底,已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74.12万元,享受此项政策共计168人次。 (华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