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嫌大树遮光,业主私砍五棵树
2021-06-23 09:35:00  来源:淮海晚报  
1
听新闻

法官:无论城市树木属于谁,都不能擅自砍伐

本报讯 “我自己小区里的树木,我就是业主,怎么就不能砍了?”家住淮安区某小区的董某因嫌树木遮光,影响了自家房间的光线,就将小区里5棵大树砍倒,不料却被物业告上了法庭。董某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不能砍伐本小区树木?

记者了解到,去年的一天上午,淮安区某小区物业接到业主举报,有人私自砍伐小区树木。物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5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已经被砍倒。后经物业报警处理,确认是住在该小区1楼的住户董某砍的。物业向淮安区园林管理处报备后,经现场勘查,这5棵树估价合计为3700元。随后,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董某照价赔偿。

董某辩称,这几棵树长了十几年,又高又大,还四季常青,遮光、落叶,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因向物业反映无果,将这几棵大树砍掉,自己补种上了几棵低矮树种,有些没有成活。董某认为,自己的小区自己做主,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绿化树木,归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属于某一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如果需要砍伐或移植,也应当征求全体业主半数以上的同意,并向本区园林绿化部门进行申报。董某私自砍伐小区树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主体为全体业主,赔偿请求权可由业主委员会行使。因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可先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但应在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依照规定移交赔偿款。最终法院判决董某给付物业公司赔偿款 3700 元。

法官提醒: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无论城市树木属于谁,均不能擅自砍伐。如业主认为本小区树木确实存在影响生活的情况,也应当向小区物业反映,并向园林绿化部门申报进行修剪,确需砍伐或移植的,还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半数以上同意,断不可一砍了之。

■融媒体记者 王夏禹

标签:业主;物业;赔偿
责编:胡悦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