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5日常州讯 5月30日上午,横林镇组织点训学员在镇第二会议室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务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基层治理领域专家武双云律师担任主讲。
武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核心,通过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居)务监督三个方面,深入解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及监督重点,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为参训学员提供了务实高效的监督方法与路径。
会后,学员们纷纷表示,要准确掌握监督工作重点内容,增强业务能力实现有效监督,工作中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崔北村壮逸舒: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了解到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度性监督保障村民权利、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农村发展,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把监督融入乡村振兴、惠民政策落实的全过程,让基层治理更阳光、更高效。
瑞丰社区姜嘉:通过今天的学习,我深受启发,也为社区的村务监督工作提供了宝贵借鉴。社区工作重在“学、说、干”。“学”是根基,纵向向上级部门学政策流程,横向与同行学办事经验;“说”是桥梁,用通俗语言沟通,用家常话宣讲,让政策入人心;“干”是核心,全科社工和网格员服务无缝衔接,主动下沉,提升服务。同时,纯社区虽无资金监督,但“管人”“管事”监督同样不容忽视。我们既要助力社区“两委”工作,更要保持监督独立性。聚焦人员履职、确保政策落实和活动开展公平透明,以专业担当守护社区和谐,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槐社区孙佳晨:村(居)务监督是保障村民权益的关键环节。培训中反复强调“依法依规监督”的重要性。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确保选举流程依法依规,避免过程中产生贿选等腐败行为。要按照上级制定的公开目录,利用公告栏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涉及土地承包、扶贫资金等群众关切事项。要通过案例学习,掌握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监督中的复杂问题。培训系统解读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基本义务、基本内容等,使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这个监督机构的角色定位——需对村级事务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尤其要关注资金使用的依法公示情况。重点聚焦“三资”管理、惠民补贴发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高风险环节的监督。该机构既要敢于揭露问题,又要善于沟通协调,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村民诉求,化解干群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