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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部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2025-12-25 10:2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统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理执法司法标准,12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法院联合发布一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典型案例。此批发布的案例包括调解消费纠纷、查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牟利性投诉举报等多个方面内容,旨在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能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总量持续增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处置,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但仍有部分投诉举报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挤占普通消费者维权资源,扰乱市场环境。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打击违法行为方面,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表现出积极作为。在某市调解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消费者基于对“东某”品牌的信任进行消费,却收到与预期不符的“东之某”产品,合法权益也受到损害。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通过实施行政处罚,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组织调解,引导商家退赔,使消费者经济损失得以挽回,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近年来以牟利为目的的投诉举报迅猛增长,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严重挤压消费者的维权空间的现实状况,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规制。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多起涉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分析投诉人既往投诉举报情况、同类商品消费行为等,综合判定案涉投诉是否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进而决定是否受理,有效实现了对投诉的分类处理,有利于将有限的行政资源投入到维护普通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上来,为类似投诉处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体现过罚相当这一行政处罚中的基本原则?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违法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情节等因素,紧扣过罚相当原则,充分体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监管秩序,营造了积极健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还有案例涉及利用投诉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中发现线索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侦查取证,最终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了以“维权”为名行非法牟利之实的行为。

(记者 王晓红)

责编: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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