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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205万元赔偿背后的司法故事
2025-12-25 10:17:00  来源:新华日报  

仲冬时节,东台市川水湾海岸带的滩涂上,退潮后泥螺缓缓爬行、安静产卵,远处候鸟不时掠过水面。这片曾因互花米草肆虐而生态失衡的滨海湿地,如今正重焕生机。

互花米草防治,关乎生态安全。然而由于某公司的“不当治理”,“靠海吃海”的泥螺养殖户一度惨遭损失。一边是关乎全局的生态修复工程,一边是养殖户“靠海吃海”的生计所系,司法的天平,究竟该如何平衡?近日,南京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互花米草治理中违规喷洒灭草剂引发的侵权纠纷,某公司赔偿滩涂承包户老杨205万元。

“治草”却“伤螺”

互花米草,素有滨海湿地“生态杀手”之称。盐城是全国互花米草分布面积最大、受威胁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2022年11月,某公司中标东台市川水湾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包括疏浚与互花米草防治在内的任务。

在实施过程中,为避开海底电缆、节省成本,该公司未按规范采用物理刈割、深翻清除或海水围堰淹没法,而是擅自使用无人机喷洒名为“高效氟吡甲禾灵”的化学灭草剂稀释液,对目标区域进行“精准打击”。“高效氟吡甲禾灵”对水生生物具有毒性,尤其对贝类、鱼类等敏感物种影响显著。

不久后,邻近滩涂的养殖户老杨发现泥螺大量死亡、产量骤降,随即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经调查,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该公司行为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万余元罚款。但当老杨上门索赔时,却遭到拒绝。多次协调无果,2024年1月,老杨将该公司诉至南京海事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超千万元。

证据难寻、损失难定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证据固定与损失认定。

当老杨提起诉讼时,距离首次喷药已过去近一年。潮汐日复一日冲刷,海水不断稀释,土壤和水体中的化学残留早已消散无踪。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仅薄薄两页纸,对于泥螺产量受损的具体数额、喷药行为与产量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核心事实,均缺乏证据支撑。

为了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刘燕带着法官助理多次到现场勘验,调取老杨近4年承包滩涂的泥螺收入数据,比对喷洒前后的产量变化。数据显示,2023年,即公司喷洒农药当年,其泥螺产量出现明显下滑。

刘燕进一步走访其他养殖户,发现同期他们的产量保持稳定;同时,核实了老杨主要客户的转账记录,确认其账目真实可信。

法院还调取该公司使用的无人机飞行日志,确定喷洒的范围和用药量。结果显示:2023年4月至8月,无人机频繁在靠近老杨养殖区的边界低空作业,喷洒面积覆盖数千亩,而此时段正是泥螺的生长季、采挖季。

这些信息,拼出一条虽非完美却高度可信的因果链条:环境治理行为在目的上具有公益性、合法性和正当性,但擅自喷洒化学药剂,突破了公益行为的正当边界;渔民损失真实存在,且与喷药行为在时空上高度重合。据此可推定,喷洒行为与泥螺减产存在因果关系,该公司应就其不当治理方式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平衡“公益”与“私益”

推定因果关系只是第一步,损失金额如何确定是更大挑战。

由于事发时老杨没有留存土壤与水样,加上泥螺养殖主要“靠天收”,受气候、潮汐、市场等多重变量影响,司法鉴定难以精确量化损失和因果关系,而且司法鉴定耗时长、费用贵,动辄数十万元。“不能让渔民赢了官司却输了生计,也不能让公益项目因不当行为被全盘否定。”刘燕协调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渔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推动调解,引导案件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项目后续全面改用“海水围堰淹没法”等生态友好型技术。如今,案涉海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已竣工验收,老杨承包滩涂的泥螺产量亦回归正常。

该案的妥善化解,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司法指引,更对推动互花米草科学治理、绿色治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治理入侵物种,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生态为代价。”刘燕说,互花米草防治过程中,不规范的防治行为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二次伤害,必须遵循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系统治理、绿色治理理念,综合运用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科学防治。“唯有尊重自然规律、敬畏法律底线、坚守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实现人海和谐、生生不息。”

记者 顾 敏

责编: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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