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E起学习平台 > 法治要闻 > 正文
江阴宣判首例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入刑案
2025-11-18 09:1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11月13日,江阴市法院公开宣判无锡首例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入刑案。被告单位某检测公司因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被告人王某等五人因同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5万元不等,其中对从犯三人适用缓刑。法院同时依法对五名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皆表示认罪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某检测公司2020年至2023年3月期间与9家业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负责监测与企业排污许可证相关的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为降低运营成本、牟取更多经济利益,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授意员工系统性弄虚作假,以“周采一次”替代规定要求的“日采一次”进行集中采样,并编造、篡改采样记录。其他被告人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在采样、分析记录、报告编制、审核及签发等环节协作配合。在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该检测公司累计向9家业务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达3389份,非法获利共计56.3万余元。

本案明确了“虚假证明文件”认定的问题。法院指出,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认证标志的检测报告即属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报告”,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规定的“证明文件”,该属性并不以排污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或满足特定行政管理要求为前提,报告一经正式出具即具备证明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首次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刑事案件中适用了“从业禁止”的规定。法院在判处被告人监禁刑及罚金的同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环境监测服务相关的职业。这一判决与2026年1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精神相契合。(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卢凤)

责编:任虹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