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也成为关注热点。近日,常熟市法院审结江苏首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林某经过多次图片迭代并通过图片处理软件修改,最终完成了作品《伴心》,后将该作品发布在平台上,并准备在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然而,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在一则微信推文上使用了该图片,该公司在其开发的商业区湖面内,建造了半个爱心气球的立体装置。林某发现后认为其盗用了自己的设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
常熟市法院首先审查了案涉AI软件用户协议,明确Midjourney软件用户协议约定使用软件服务生产图片作品的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对登录过程、用户信息以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进行审查。法院认为,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并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以此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同时,认定林某享有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制造实体装置仅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建造设计,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进行相应实体装置设计建造不属于侵犯林某著作权的行为,避免了著作权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方在其小红书账号连续三天公开向原告林某赔礼道歉,侵权方赔偿原告林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并驳回原告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有助于填补法律在这一新兴领域的空白,更在数字文明时代为技术伦理与法律规制提供了创新样本。”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表示,判决明确了利用AI工具进行创作的创作者在对作品具有创新性设计表达的前提下,对其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保障了创作者的心血不被随意践踏。另外,依法认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创意与思想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避免了著作权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有利于引导创作者在使用AI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通讯员 常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