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立足运河之都、历史文化名城优势,扎实开展大运河专项保护行动,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模式,与淮安区人大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围绕大运河保护共发现问题线索7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磋商2件,切实助力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
助力运河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淮安区先后开展大运河、里运河、运东船闸等其他水域集中整治,将渔船和其他船舶迁移到里运河水上立交北侧集中停泊,各类船只共计137条,占用岸线约420米。其中57条为住家船,船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中,杂物、垃圾随意堆放,影响河道安全和水体水质。
淮安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属地街道牵头,渔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以“补偿+引导”方式推动征收与清退,实现该区域停泊船只彻底征收整治。同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运河拆迁地段施工单位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联合区人大多次走访现场,先后组织2次联席会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多方履职,累计推动清除垃圾堆放点7处、建筑垃圾7800立方米。
加强运河沿线文物修复
大运河文化资源丰富,拥有古末口遗址、总督漕运部院遗址、河下古镇等文化遗存百余处、物质文化遗产22处。
淮安区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六长出题”的机制,多次与区人大共同开展运河沿线文保单位调研,推动职能部门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4000余万元、修缮市级以上文保单位4处,并将70余处文保单位全部纳入常态化巡查范围,先后有效整治镇淮楼碑刻、堂子巷明清砖工堤等文物保护不善问题。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吴承恩墓修缮、保护,被最高检评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淮安区检察院扎实打造“城益满淮”检察公益保护基地,将公益诉讼监督融入地方文旅发展大局中。该院对全区重点旅游景点内的文化古迹开展全面排查,推动修复河下三官殿、镇淮楼碑刻等一批文物建筑;针对新安小学旧址存在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缺失、遗址被湖水淹没等情况,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整改,邀请人大代表、文物专家等现场查看整改效果,推动新安小学旧址保护项目招标建设,打造淮安旅游新名片。
通讯员 孙欣宇 邓杰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