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0日讯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连云港市企业造成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连云港市医保局会同该市财政、税务部门出台通知,进一步明确该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的有关事项,全力支持和服务该市企业发展。
自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连云港市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参保单位,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率按照3.5%(现行费率7%的一半)的标准执行,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减征。减征期结束后,如符合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的阶段性降费率实施条件的,连云港市仍可按规定程序实施阶段性降低0.5%-1%费率政策至本年底。
经初步测算,全市企业医保费减半征收5个月,可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约3.3亿元。 (吉凤竹 乔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