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扬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全市商贸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扬控发〔2020〕101号),为民生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和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主城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业企业,明确了12条支持措施:通过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涉企相关税收减免、租赁房产费用减免、降低既有政策门槛4条措施,给予企业专项扶持;通过优化复工复产流程、支持企业稳岗稳员2条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通过鼓励拓展线上业务、支持团体餐饮服务、创新技能培训模式3条措施,引导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强化生产服务保障、加大融资担保力度、保障民生防护物资3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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