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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江苏环评审批怎么办?全省咨询方式看这里……
2020-02-16 00: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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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疫情无情,服务有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确保行政审批畅通。疫情期间如何确保环评审批畅通?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疫情期间全省建设项目环评是否正常受理?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优先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寄等“线上”模式,“不见面”受理审批项目环评。建设单位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或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进行环评申报,相关纸质材料通过快递寄送。同时,省级及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宿迁6市的环评受理窗口正常开放,可直接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盐城、泰州7市,目前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的方式,到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疫情期间有哪些线上途径可咨询环评报批相关事宜?

省级咨询方式

—电话 —

025-83666209(省政务中心窗口)

025-86266101(厅环评处)

025-58527208(省评估中心技术支持)

—平台 —

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我要咨询”平台

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企业环保接待日”平台

http://hbt.jiangsu.gov.cn/

各设区市咨询(预约)电话

南京025-83630871(咨询)

025-68505126(预约)

无锡0510-81823476

徐州0516-80282710

常州0519-81680615

苏州0512-69820221

南通0513-59000978(建设项目)

0513-59000979(海洋项目)

连云港0518-85868035

淮安0517-83908033

盐城0515-69083813

扬州0514-80988100

镇江0511-88983041

泰州0523-86897581

宿迁0527-84396253

疫情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能否开辟“绿色通道”?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其中,对三类建设项目临时性建设使用、改扩建或转产的,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对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类项目,我省全面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并做到受理、公示、评估、审查“四同步”,全力服务好建设项目审批落地。

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充分运用视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专家咨询通过函审方式进行,确保疫情期间项目技术评估、审批正常进行、不中断。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是否受疫情影响而延迟?

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按法定时限“减半”的要求,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疫情期间,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进行审批,不受影响。

疫情结束后环评审批会如何推进?

第一、对于疫情期间急需建设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如在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全面推行环评报告书(表)线上受理、“不见面”报批,进一步减轻建设单位负担。

第三、疫情期间开通的线上咨询服务继续保持,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手续提供方便和技术支持。

记者 许海燕 通讯员 苏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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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