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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政策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2020-03-13 07: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程长春 汤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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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13日讯 连云港市出台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公积金政策,截至3月11日,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市区范围内企业缓缴申请200多件,涉缓缴资金逾7000万元,切实减轻受疫情影响企业负担。

2月25日,连云港出台《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连云港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经认定后,在6月30日前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并在9月30日前按规定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

同时,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向公积金中心说明情况并在缓缴期满后办理补缴,缓缴期间视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及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不计收罚息且不计入个人征信。(程长春 汤成勋)

标签:公积金;疫情;住房公积金
责编:苗津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