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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专家提醒防控不能松!
2020-02-25 12:27:00  来源:北京西路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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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就属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北京西路瞭望”注意到,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不仅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意味着由“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相应的应对方式也有变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新发传染性疾病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

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都有哪些?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有以下情形的是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省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分级应对与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响应为: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我省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应对。

较大突发事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涉及跨设区市和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各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分级以及分级响应措施在专项、部门等预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其他需要省级响应的突发事件,省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专家提醒:疫情防控不能松

江苏省政府在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同时,也指出,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省卫健委专家提醒:近日,各地逐步复工复产,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要做好科学、适度消毒,在没有出现过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普通公共场所,通常以通风、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家居环境中,人员稳定,没有外来污染源,可以清洁为主。消毒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影响身体健康和造成环境污染。

标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事件;疫情防控
责编:李旸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