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志铭 记者 金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7月3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第一次会议。会上,成立了省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市场监管专项组,明确了专项组成员和相关要求;会议讨论了《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讨论稿)》和《江苏省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
针对做好下一步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七点要求:
一是认识再提高。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细化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二是职责再明确。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互相补台,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三是重点再聚焦。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四是打击再从严。全社会治理,畅通110、12315等渠道,鼓励举报相关违法线索。适时联合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是行动再加速。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落实,立即行动起来,组织集中整治。
六是协作再增强。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
七是宣传再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全面禁止销售,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让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活动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