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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项目收益分配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1-06-16 16:54:00  来源:省委驻泗阳县帮扶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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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书记,谢谢您,在村里装了三天路灯,我又可以拿到240多块钱,就可以为家里更换个电风扇了......”建档立卡户凌保立激动地对驻村第一书记闫加竖说。这是泗阳县李口镇凌孟村专门为村里贫困人口设置的公益岗位,采取“以劳代补”形式对项目收益进行二次分配。

省委驻泗帮扶工作队通过援建产业帮扶项目大力实施产业富民行动,以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同时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为最大化发挥项目巩固脱贫作用,让各类贫困群众不同程度地享受项目收益红利,工作队队员、驻凌孟村第一书记闫加竖与村“两委”积极研究,提出了收益分配不能大水漫灌、不搞大锅吃饭、不能无限分散的“3不”原则和要精准分配、要差异化分配、要区分轻重缓急分配的“3要”原则。在“3不3要”原则前提下,创新性建立了帮扶项目“4321”收益分配模式,切实将产业帮扶项目收益科学透明精准地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今年,凌孟村将从省委驻泗帮扶工作队实施的“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葡萄观光采摘园”产业项目上,按10%的收益率获得15万元的收益,其中拿出收益的一半,用于全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此次收益分配范围覆盖到全村建档立卡的123户390人。按照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无劳动能力的人口、因学因病因灾等三个类别,实行“重贫多发、轻贫少发、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将收益分配的40%用于保洁、巡河、宣传、监督等公益岗位的工资发放,通过劳动获取工资性收入,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将收益分配的30%以现金或代金券形式直接发放;收益分配的20%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入学、大病救助和救急保障上,防止他们因学、因病、因灾出现返贫;最后的10%用于建档立卡户创业入岗的专项奖励和其他特殊奖励。

为了体现收益分配的公平公正,凌孟村采取“一事一议”公开化、透明化方式,按照“决议、公示、发放、备案、监督”等5个程序,严把收益分配发放关。早在2020年,凌孟村就已推行“以劳代补”的收益分配模式,全年共有30余人100余人次参加了村里设置的各类公益岗位,发放了3.4万余元工资,这项措施极大提升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有效改善了其家庭贫困状况。

项目收益分配一头连着帮扶成效的发挥,一头连着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凌孟村从村情实际出发创设的“4321”分配模式,既推动了帮扶资金持续发挥作用,又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省委驻泗阳县帮扶工作队 闫加竖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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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