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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苏扶贫开发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0-03-25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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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这一彪炳史册的丰功伟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自1992年以来,江苏省连续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轮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反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讲述江苏脱贫攻坚的生动故事,留存扶贫脱贫的“江苏记忆”,即日起,江苏省档案馆、江苏省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向社会征集江苏扶贫开发行动相关档案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征集内容为反映江苏开展扶贫工作期间的有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及实物。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一)文字资料

主要包括亲历者收藏的文件资料、图书报刊、媒体报道、个人日记、手稿、笔记、信函、著作和口述回忆文章等。

(二)图片、视频资料

主要包括亲历者所拍摄的照片、视频等。照片、视频要集中反映:

①脱贫攻坚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

②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过程和成果等。

③脱贫攻坚典型人物事迹等等。所提供的图片,主题要突出,清晰美观,每幅图片要有简短的内容说明(20字左右),并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实名)。图片统一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分辨率300dpi以上(对反映历史的老照片不作要求);视频应为高清格式。

(三)与扶贫有关的实物

先提供实物的图片和说明文字,经确认后再提供实物。

二、征集事项说明

1. 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历年省派驻扶贫工作队成员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对相应捐赠行为给予一定奖励。

2. 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江苏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江苏省档案馆“扶贫资料征集”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交江苏省档案馆。

三、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

2020年9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振标 025-83591837;章瑾 025-83591838

电子邮箱:942383905@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档案馆征集接收处(南京市鼓楼区青岛路1号) 邮政编码:210008

特此公告,请予支持!

 

江苏省档案馆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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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