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岗敬业 > 王小莉
姓名:王小莉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2年2月
性别:女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单位: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编号:107
追梦故事:

事迹简介

王小莉,女,汉族,1982年2月生,党员,苏州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双硕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工作十多年来,王小莉始终以成长为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专家型优秀法官为职业目标,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为职业理想,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追逐着梦想的脚步,踏实做人、公正办案,充分展示了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自强不息和奉献法治的精神风貌,是一名践行和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阳光法官”。

事迹详情

成为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专家型法官,是王小莉孜孜以求的职业理想。多年来,她坚定不移地追逐着梦想的脚步,踏实做人、公正办案,充分展示了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昂扬向上和奉献法治的精神风貌,是一名践行和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阳光法官”,并于2019年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一是自强不息、矢志不移追寻法官梦。

出生时的一次医疗事故造成了她右手永远的缺陷,给她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但并不足以成为阻止她追逐梦想的脚步,因为从小她就有一个法官梦,梦想着自己能穿上法袍,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虽然曾经历某地公务员考试的体检失败,但她并没有心灰意冷,对法官梦的执着与渴望让她以笔试第一、综合第二的成绩通过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成为全省法院系统正式招录的第一个残疾人公务员。

二是情系民心、秉公办案用心铸公正。

“十年磨一剑”,经过五年多的实践与积累,2011年王小莉成为泰州中院民一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开始正式走上梦寐以求的审判岗位,轻抬左腕、左手落槌,用自己一如既往的敬业踏实和无怨无悔的青春热血铸造公平和正义,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公心、爱心和耐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和当事人,妥善地化解了大量涉诉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案件处理效果。工作十三年来,她始终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为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奋战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民商事审判第一线,参与办理各类案件 2000 余件,其中主审1000余件,无一起错案和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案件调撤率、结案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均名列前茅;她多次收到当事人寄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被当事人称为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阳光法官”。她所承办的案件多次被评为“优秀案件”,所撰写的民事判决书先后在“江苏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得特等奖、一、二等奖,成为泰州法院一名叫得响的品牌法官;今年三月份,她撰写的一篇二审民事判决书入选“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三是勤学善思、刻苦钻研潜心筑根基。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法官,她从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2013年经过最高院层层选拨,顺利通过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课程,获评“优秀毕业生”。她利用业余时间,在各级期刊发表文章近40篇,多篇公报案例获省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三等奖,多篇论文获省民法学年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一、二等奖;办理的陈某国诉陈某某、某某建设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其重要的裁判指引价值和良好的裁判处理效果被评为“江苏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审判理念的创新,被央视《法治天下》栏目作为典型案例播出。王小莉办案思路清晰,法律专业技能强,法理与情理融合得好,是个公认的“学者型”法官。2017年调民三庭工作后,她接手一起疑难复杂的涉新加坡和香港的境外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她找准争议焦点,逐条辨法析理,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有时还利用其境外留学的优势用英语与外方当事人直接沟通交流,从而使当事人逐步从内心对她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最终使这件拖了三年的涉外纠纷仅用一个月就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外方当事人由衷地赞叹她,“你简直就是我们的资深一流法律顾问!”她还坚持将办案心得凝练成文字,形成了10多本办案笔记,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业务能力,做到了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四是爱岗敬业、延伸审判服务乐奉献。

“法律不外乎人情”,在审判之外,王小莉的心中总是惦记着那些在法律上需要帮助的人们,她总是主动提供司法救助,热心参与社会活动,让司法的阳光照到更多需要救助的弱者们,为心中的法治梦想努力续航。她在泰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小莉维权热线”,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咨询逾百次。她先后走访企业、学校、社区16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受益人数达5600余人。

王小莉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80后青年法官,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气壮山河的话语,坚守着心爱的审判岗位,甘当人民司法壮阔事业中的一颗“螺丝钉”。她用自己对法治梦想的坚定与信仰、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坚守、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与追求、对弱势群众的感情和爱心,深动地展示了新时代青年法官应有的爱岗敬业、为民奉献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