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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扶贫实录·亲历篇 | 我所经历的“千村万户帮扶”工程
2020-10-21 13: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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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是人类自古以来梦寐以求并为之奋斗的美好追求,贫困在我国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为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崇高的责任意识和无畏的历史担当,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我国的扶贫成就为全人类反贫困事业谱写了新的篇章。

区域、城乡、群体发展差距较大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全国有个东部中部西部之分,江苏有个苏南苏中苏北之别。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省份之一,江苏虽然没有国定贫困县和贫困村,但由于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苏南苏中苏北之间梯度发展差异明显,绝大多数的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集中在苏北,是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块突出短板。为切实加快苏北地区全面小康步伐,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对苏北地区实施扶贫开发。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从以县为单位深入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到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主要矛盾和实际情况,瞄准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济薄弱村,与时俱进提高扶贫标准(由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不断提高至2500元、4000元、6000元,均高于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先后组织实施多轮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行动,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快苏北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苏北地区由此获益巨大,全面小康建设步伐显著加快。2005年,省委调我到省委农工办(省扶贫办)工作,在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幸参与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推动我省扶贫开发事业发展,亲身经历见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实现,实在是人生工作中无比光荣的一件幸事。

决策背景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承前启后、极为关键的一年,全省“十五”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完成事关大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深入展开,进展顺利。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扶贫办在抓好面上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的同时,还着力开展了两项重要工作:一是组织力量对“十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系统总结;二是联合省统计调查部门对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状况开展全面调查,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制定“十一五”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提供客观依据。

2006年1月23日,时任省委副书记、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连珍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任副省长、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莉新,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宏民,省长助理、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宝田出席,会议听取省扶贫办关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十五”扶贫开发成效,分析形势,明确任务,研究“十一五”工作意见。会议认为,“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共同发展,实行“五方挂钩”和“南北合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增加资金投入,狠抓各项扶贫措施落实,大力支持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十五”预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一是贫困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数量仍较多。到2004年底,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还有106万户、310万人,人均收入仅为925元/年,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5;低收入人口比例高、基础条件差、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几乎为零的薄弱村还有1011个。二是贫困人口分布呈“大区域分散、小区域集中”。在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中,79%的户和87%的人口分布在苏北地区和黄桥茅山老区;1011个经济最薄弱村全部在苏北的25个县(市、区)。三是贫困人口弱势地位比较突出。多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差,文化技能低,抵御灾害和风险的能力弱,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根据上述情况,会议指出“十一五”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关键时期。全省农村还有为数不少的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村的重点和难点在这些困难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十一五”扶贫开发任务光荣而艰巨,不仅不能弱化,而且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要立足全省的发展阶段和省情特点,科学把握和坚持省委、省政府“十一五”发展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转变帮扶理念,创新帮扶形式,突出帮扶重点,完善帮扶措施,提高帮扶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为此,2006年2月11日,张连珍副书记代表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书面汇报,并提出研究部署“十一五”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要求,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下发《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导全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二是在基本稳定“十五”期间省扶持范围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下移工作重心,瞄准经济薄弱村,锁定农村贫困户,组织实施“千村帮扶”工程,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产业化带动扶贫,对苏北经济最薄弱的1011个村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坚持并完善“五方挂钩”“南北合作”帮扶机制,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扶贫工作指导员,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

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和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迅速批示。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进一步研究。2006年2月18日,张连珍副书记、黄莉新副省长和王宏民、陈宝田副组长召集省扶贫、发改、民政、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林、农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扶贫开发力度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具体研究,形成了《关于“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意见》,从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实施内容,形成合力、强化落实各方责任,整合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四个方面,对抓好工程实施提出了明确意见,并在省委、省政府随后出台的《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规定。

2006年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领导冒着漫天飞雪为省委派驻苏北相关县(市、区)的19支扶贫工作队举行了隆重而简朴的出征欢送仪式,正式拉开了我省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序幕。

实施举措

2005年10月上旬,党的十六届五次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认为,这不仅是对经济发达地区提出的要求,同样也是经济薄弱地区的重要任务。要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的新农村建设路子,必须抓好两头,即一头抓好发达地区发达乡村的建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一头抓好经济薄弱地区经济薄弱乡村的建设,突破重点和难点。为此,省委、省政府明确,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要以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为主要对象,以“八有”建设为主要目标,以低收入农户脱贫为核心任务,建档立卡、帮扶到村,落实到户,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强力推进扶贫开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省里提出《关于“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意见》,制定《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由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各市、县(市、区)同步加强工作领导,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实施。

(二)确定工作对象。按照重心下移、扶贫到村、落实到户的思路,把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主要对象。以2004年统计资料为依据,对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低收入人口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类统计。同时,按照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村低收入人口比重大于14%、村住平房农户比重大于93%(楼房率<7%)、村劳动力非农从业比重小于50%、村集体经济基本无自我收入五项标准,确定了省重点支持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全部在苏北)。苏南和苏中地区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应调整有关标准确定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实施帮扶。

(三)明确工作目标。“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坚持以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以项目为载体,动员全省各方力量进行帮扶,力争到2010年,经济薄弱村逐步达到“八有”(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村风),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每年脱贫20%以上。

(四)强化工作措施。一是整合扶贫开发资源。省财政积极做好资金和项目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省直各部门的扶贫项目和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互相配套、形成合力,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每年由各部门根据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重点用于帮扶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年度安排落实情况报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济薄弱村所在的各市、县(市、区)参照省里的做法,加大本级扶贫投入力度,推进“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健全挂钩帮扶体系。强化定点挂钩帮扶措施,完善挂钩帮扶体系,省、市、县(市、区)各级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扶贫工作指导员,并实行部门挂村帮扶、党员干部与农户结对帮扶,使经济薄弱村达到每村至少有一个单位挂钩帮扶、有一名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有一名干部到村帮扶、每个贫困户有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三是发挥干部群众积极性。动员和组织经济薄弱村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苦干实干,团结一心建设家园。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由群众民主确定扶持项目,民主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使群众成为“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实施者和监督者,不做表面文章,让贫困农户真正得实惠。四是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不断加强扶贫开发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和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增加对“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投入。积极探索采取冠名、挂牌、合作等多种有效办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各类协会(基金会)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把政府主导、自力更生和社会支持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落实苏北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苏北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有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实施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规划,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让贫困农民得到实惠。二是落实苏南对口合作帮扶的责任。苏南各市、县(市、区)在抓好本地扶贫开发工作的同时,按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要求,继续加大南北对口合作力度,不断完善南北对口合作机制,推进南北产业转移,帮助苏北招商引资,主动吸纳苏北劳动力就业,大力支持苏北对口帮扶县(市、区)“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南北企业之间的合作,做好南北干部的交流,着力提高南北合作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三是落实省直各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增强省直各部门全局观念。明确部门任务和责任,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依靠扶贫工作队员将部门任务和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部门承担的“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任务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定期向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结合部门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帮扶工作思路,拓宽扶持渠道,强化扶持措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意见,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推进成效

在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势推进,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扶贫开发推进会议、扶贫项目现场观摩等重要会议,及时有针对性地发表讲话、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把牢引导全局工作方向。参与“五方挂钩”的各部门单位真情投入,倾心帮扶;省委各驻县扶贫工作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在全省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局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系统提出了经济薄弱村的脱贫目标、脱贫方式、脱贫手段。开创性地提出了衡量经济薄弱村脱贫的“八有”目标,即经济薄弱村逐步达到有“双强”班子、有科学规划、有高效农田、有特色产业、有配套设施、有保障机制、有整洁村容、有文明村风。采取了“一体两翼”的推进措施,以经济薄弱村为基本单位,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大力开展整村推进项目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扶贫和产业化带动扶贫,集中力量攻坚、全面综合治理,促进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村内低收入农户整体脱贫。形成了“五个一”帮扶机制,即在完善挂钩扶贫、科技扶贫和驻点扶贫等措施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强化责任、创新机制、提高成效,使每个经济薄弱村都形成有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五个一”帮扶格局,确保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始终以项目为载体,推进扶贫开发落地生根。一是产业化扶贫。产业培育是牵住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的“牛鼻子”,也是激活贫困农户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基础。实施产业化带动扶贫,使不少经济薄弱村快速走上了脱贫奔小康的致富道路。二是技能培训。各地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办班,注重培训质量,立足转移就业。累计举办各类扶贫技能培训班2000多个,培训贫困劳动力逾10万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就业、全家脱贫”。三是村企结对扶贫。按照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扶贫办会同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农林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的意见》,提出了六条激励措施。2007年9月28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村企结队帮扶工作会议。在各方大力推动下,全省有900多家工商企业与苏北经济薄弱村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探索形成了合作开发型、产业带动型、资金支持型、共建资助型和智力支持型等多种村级结对帮扶模式。四是科技扶贫。在全省建立健全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动员引导全省各级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经济薄弱村指导,把农民最急需的适用新技术送到村,为贫困农民增收插上了“科技翅膀”。五是村村结对扶贫。实行苏南富裕村跨江牵手苏北经济薄弱村,村村结对帮扶推动南北区域合作从县区向镇村延伸,取得了明显成效。1011个经济薄弱村与苏南发达镇村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把“一时帮”变为“长久扶”,让扶贫项目“把根留住”,发挥长效。

(三)“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有效促进了经济薄弱村和农户增收脱贫。按照“八有”目标,我省实施农村草危房改造、改水、通路、通电、中低产田改造等多项民生实事工程,一大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改善民生项目投向苏北经济薄弱地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一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大幅减少。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由2005年的310万人减少到2007年的201万人。二是低收入农户增收明显加快。1011个经济薄弱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984元,增长14.2%,高出面上1.2个百分点,48.2%的贫困农户收入超过省确定的1500元贫困标准。三是经济薄弱村面貌明显变化。很多经济薄弱村通过帮扶发生“蝶变”,在1011个经济薄弱村中,有83个村按照“八有”建设目标要求提前达标,并一跃成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四)“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选派省委扶贫工作队到经济薄弱地区帮扶,是江苏扶贫工作的传统。从1992年到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我省已连续选派了15届扶贫工作队,但第15届工作队与往届相比有4个新的变化。一是规模扩大。省、市、县三级共选派了108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苏北19个县(市、区)帮扶。二是进村入户。工作队员住乡村进农户,立足农村一线开展工作。三是任期延长。扶贫任期两年,而且中途原则上不能调换。四是职责明确。扶贫工作队队长任帮扶县(市、区)委副书记,参与县(市、区)委分工,主抓脱贫攻坚。“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既是一项光荣的扶贫使命,也是一场特殊的脱贫攻坚战。扶贫工作队员从城市来到艰苦的经济薄弱村,他们不辱使命,从进村第一天起就开始走村串户、深入调研,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在访贫问苦、访贤问计中理清帮扶思路,在深入调查、尊重民意、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围绕“八有”建设和年度脱贫目标,从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制订提出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的帮扶规划,并根据村情民意,发动和组织干群付诸实施,使到村入户的帮扶工作迅速展开,扶贫工作队员们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经济薄弱地区广大干群的赞誉。

机制创新

“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实践充分证明,我省扶贫开发实践过程,也是帮扶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的过程,而每次机制的创新,都推动了扶贫开发事业实现一次大发展。2007年5月18日,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现场交流会,对深化扶贫开发机制作了全面总结。会议交流了各地的创新经验,提出了帮扶机制创新的具体要求。这些机制随着我省脱贫攻坚的深入,也在不断深化完善拓展。

(一)坚持“五方挂钩”帮扶机制。“五方挂钩”是我省长期坚持的一个好措施、好办法。如何深化这一机制,并使其在“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省扶贫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力抓了挂钩方和被帮扶方的责任,明确提出了实现“两个转变”,实行“两个开发”的工作要求。一方面,挂钩方要转变“无资金、无项目难以帮扶”的观念,多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帮助被帮扶方开发本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脱贫和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被帮扶方要转变“给资金才是帮扶”的观念,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主动去开发挂钩方在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为自身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使挂钩帮扶上升为多形式、全方位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坚持村村结对帮扶机制。实行苏南发达村镇与苏北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南北合作帮扶关系的延伸和拓展。推进村村结对帮扶机制的建立,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抓注重引导,互相尊重意愿。二抓互利合作,共同发展。三抓拓宽思路,借鉴经验。要求村村结对帮扶,眼光不能只盯在资金支持上,重要的是以发达村(镇)发展的成功经验,影响、示范、带动经济薄弱村形成好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

(三)坚持村企挂钩帮扶机制。帮助经济薄弱村与企业实行挂钩,对于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作用巨大。村企挂钩如何做到内容和形式统一,需要村企双方双向发力才能取得实效。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从村企双方实际出发,要求各地必须因村因企制宜,采取合作开发等多类型、多形式的村企挂钩帮扶。村企挂钩能否挂牢,关键是要能够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四)坚持科技扶贫机制。科技是经济薄弱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最主要动力。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到经济薄弱村创业,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方面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贫困户增收致富,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作出部署,要求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鼓励各类民间科研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科研组织直接参与扶贫项目,发挥重要作用,并在科学技术实际推广中提高自身水平,拓展发展空间。

(五)坚持贫困农户脱贫长效机制。要使贫困农户实现长期脱贫,最重要的是要让这些农民具备有致富技能、有增收项目、有稳定就业三个基本要素。在“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推进中,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各经济薄弱地区和省委扶贫工作队,必须着力建立健全贫困农户脱贫长效机制,对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注重项目扶贫到户、稳定贫困农民就业等方式,鼓励低收入农户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来,激发脱贫内生动力,防止出现返贫。而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贫困人口,纳入社会帮扶体系实施政府兜底。

(六)坚持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机制。内生发展机制是经济薄弱村加快摆脱落后的根本因素,19支省委驻县扶贫工作队进村入户后,按照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经济薄弱地区党委领导下,对1011个经济薄弱村始终做到两手抓:一是加强薄弱村“双强”班子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思想,打造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二是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既帮助薄弱村理清发展思路,又着力健全运行运作机制;既大力扶持增量资产,又想方设法盘活存量资产,确保经济薄弱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坚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实施中,认真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让全社会多方面都能真正了解农村,了解穷人。二是建立平台。让那些有志于扶贫事业的人及时了解经济薄弱村和贫困人口的情况,为他们的爱心善举提供服务。三是政策引导。制定出台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四是排忧解难。引导社会各方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实情、办实事,为经济薄弱村和贫困群众多排忧解难。

(八)坚持扶贫资金科学使用机制。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决定扶贫开发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扶贫办会同省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一是确保投向。所有扶贫资金都必须确保落实到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上。二是严格程序。筛选、确定扶贫项目必须做到长期规划、择优立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程序,广泛征求受益群众意见,科学筛选论证,力求最大效益。三是阳光操作。坚持“规划跟着对象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和审计制管理。四是创新思路。发挥各级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资源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帮扶工作合力。

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特征和特殊的省情特点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着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采取的重大举措。回顾“千村万户帮扶”工程这段历程,其实施的过程、推进的力度、采取的措施、创新的机制、形成的格局,也为后来我省脱贫攻坚、脱贫奔小康、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深入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吴洪彪 江苏省政协原秘书长) 

标签:帮扶;江苏省;扶贫开发
责编:吕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