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6月调任刚组建的省委农工办(扶贫办)副主任。时任省委副书记张连珍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她在我报到那天就明确我分工负责扶贫工作。在省扶贫办两年的工作中,我见证了省委省政府推动苏北农村发展、改善苏北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苏北人民收入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见证了省委派驻苏北16县扶贫工作队,以及苏北市县领导和扶贫工作部门同志的艰辛工作。苏北农村草危房改造,在这两年中的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都有历史性突破,虽时隔多年,许多情景仍能清晰闪现,谨纪三事以概全貌。
省长下了军令状
农民住房状况,历来是农民生活状况最真实的映照。进入新世纪,我省苏北广大农村仍有大量农民居住在草房危房中。2003年初的省人代会上,新任省长梁保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省政府要办5件实事,其中之一是帮助苏北16县,即16个省定贫困县,3年改造草危房7万户。这项工作由省扶贫办承担落实任务。
2003年6月中旬以后,淮河流域连降大到暴雨,淮河干流入洪泽湖流量不断加大、加快,盱眙、泗洪等地的很多农村一片泽国,那些以土垒墙、以草为顶的农民住房大量倒塌,一大批农民只能在临时用塑料薄膜扯搭的帐篷中居住生活。灾情来得突然而十分严重。
7月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洪泽蒋坝的三河闸管理所,召开淮安流域防汛紧急会议,苏北8市书记市长悉数参加。省长梁保华在会上分析了淮河流域防汛严峻形势,里下河、洪泽湖、骆马湖周边地区已形成外洪内涝、洪涝夹击的严峻局面,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抗洪排涝,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干堤不决口,确保淮河行洪安全,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求,尽快帮助倒房群众修建房屋,将倒房和受水淹的危房全部列入今年的草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这部分群众在入冬前住进新房。
我是前一天晚上接到电话通知,连夜从外地赶赴蒋坝会场的。会上,梁省长很严肃地对我说:我刚才讲的是军令状,如入冬前有一户倒房群众没有住进新房,拿你是问,拿你们扶贫办是问!
当时,我在报到后尚未去省扶贫办上班,对草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对实情没有切身感受。省长下的这个军令状,于我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紧急会议时间很短,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会后,我和省民政厅、财政厅负责人随梁省长轻车简从赶赴兴化,中午在兴化简单用餐后又马不停蹄赶赴泗洪、泗阳。一路上,看到大量农田被淹,看到许多农房浸泡水中,有不少已倒塌,看到的村庄多有塑料薄膜搭起的“防雨棚”,我的心越揪越紧,也在盘算着建房这个事怎么来抓紧展开。
在泗洪县峰山乡,梁省长带着省级机关随行的三个部门负责人,在宿迁市领导陪同下,冒雨坐上一艘机帆船来到一个村里。这艘船的行进已无法走正常水道,很多时候是在农民住房上穿越或房舍间穿行。看到这样的惨状,省长的神情十分沉重,我们也深感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责任重大。
在一处地势稍高的地方下船后,我们一行徒步走到峰山乡政府所在地,梁省长就在街面上与市县和乡村干部探讨灾民生活安排,灾后建房工作怎么做,资金怎么筹措。宿迁和泗洪的财力十分薄弱,市县领导希望省里多多支持。此时,我抓住机会向围过来的村民了解当地建材价格和建房成本,以及当地农民对住房的大体意愿等情况。一路上过来,我心里稍微有了点谱。
根据突发灾情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扶贫办对2003年度的草危房改造计划作了调整,把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因灾倒塌的房屋,已列入草危房改造3年计划的,全部提前于当年实施,原来没有列入草危房改造计划的,比照草危房改造政策,一并安排在当年实施重建,确保因灾倒房群众在入冬前全部住进新房。以此为口径,经市县上报统计,并经所在县的省扶贫工作队查验,苏北16县为35207户。其中列入3年计划由2003年实施的为30300户,含因灾倒塌的4281户。列入2004年、2005年改造计划但因灾倒塌,需在2003年提前重建的为4907户。没有列入草危房改造3年计划,但因灾倒塌需重建的,苏北16县有239万户,兴化、高邮、宝应、姜堰等县(市)为117万户,共356万户。同时,又根据实际情况,把黄桥老区、茅山老区的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列入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范围,2003年为4008户。盱眙县淮河乡富淮滩村93户整体搬迁也纳入当年草危房改造任务。其他地区的草危房改造,由市县两级政府按两年内完成和因灾倒房当年必须全部重建的要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
为完成省长下达的“军令状”,省政府加强工作力量组织,成立了由省长助理陈宝田为组长的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省扶贫办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凝心聚力,下沉村组,指导督促,省扶贫工作队全力协助,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扶贫工作部门,强力推进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其间虽又遇到9月份连续阴雨、10月份全面启动后工匠紧缺、建材涨价等新的困难,仍然完成了75000多户农民住房重建,实现了入冬前因灾倒房农民全部入住新房和当年草危房改造的任务。
茂兴村风波
由新华社江苏分社主办的《江苏内参》,在2004年第26期刊载了记者撰写的《如此扶贫扶了谁》一文,并配有很强视觉冲击力的多张照片,对灌南县长茂镇茂兴村的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提出质疑。省长梁保华等省领导十分重视,要求省扶贫办认真调查,摸清情况。为此,省扶贫办会同省纪委、省民政厅派出3位同志去茂兴村作调查。我就调查结论与新华社江苏分社沟通时,江苏分社的领导和当事记者表示不能接受,要再次派记者作进一步调查采访,并在更高媒体上发表。媒体和政府部门对同一件事果真难以取得共同的判断和认识?实际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受省领导委派,由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已两次采访调查的记者,再次到了灌南县长茂镇茂兴村。
调查过程中,我们确定如下几个原则:一是着眼于摸清建房户的原住房情况;二是尊重新华社记者对调查方法和选取调查对象的意见,以利于形成统一认识;三是坚持入户调查,对有争议户的住房情况作重点调查,不仅听取向记者反映情况的群众的意见,也听取村组干部的意见,还要听取有争议户邻居的意见,以确保对建房户原住房情况的认定准确;四是调查工作要有利于化解农户之间的对立和矛盾。
茂兴村位于长茂镇北侧,204国道穿村而过,全村共有17个村民小组,总共685户,2956人。灌南县政府下达给长茂镇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任务234户,长茂镇分配给茂兴村任务为42户,其中第十村民小组为21户。
根据省关于草危房改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建设”的要求,灌南县在2003年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中规划了4个集中连片建设的小区,长茂镇茂兴村的茂兴小区是其中之一。长茂镇在规划建设茂兴小区时,考虑到茂兴村第十村民小组受灾情况较重,贫困户相对较多,在一个组范围内土地调整矛盾较少等情况,经报县政府批准,在茂兴村十组进行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集中连片建设的试点,全村42户建房任务,21户给了十组,占全村建房任务的一半,并适当提高小区建房户的补助标准。21户中,补助2000元的2户,补助3000元的1户,补助4000元的18户。补助标准明显高于其他组的建房户。小区从10月初开工,10月底完工,历时不到1个月时间。
新华社江苏分社记者根据茂兴村群众反映,并到茂兴村实地采访后发表在《江苏内参》上的文章,对茂兴村建房工作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该扶贫的得到了2间扶贫房,一些经济困难而无力建房的贫困户却得不到扶贫房。
经我们调查核实,进入茂兴小区的21户农户,原来已有4户在此地各建2间小瓦房,为使这4户与新建的17户在外观上一致,分别给2户各2000元、1户3000元、1户4000元补助进行翻建。其他17户则在全组76户中按家庭收入,从低到高选出,作为进小区建房对象户。
我们对这21户群众原住房情况作了分析,可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原无住房的有4户;第二种,原在小区建房,给以翻建补助的有4户;第三种,子女有房但老人无房的有5户;第四种,原住房矮小或属危房而给予照顾建房的有8户。
对第一种4户,群众都没有意见;对第二种4户,有的群众认为不能补助,要给也不能这么多;对第三、第四种,向记者反映意见的群众认为其他组类似情况很多,有的户住房更困难,理应先解决那些更困难的群众。
经实地查看,茂兴村其他组确实有一部分群众的住房条件比茂兴小区建房户原有住房条件更差,存在需要优先安排而没有得到及时扶助的情况,如六组的王长标,七组的王国政、张云才,八组的袁长松、袁长明、李中成等。
对以上情况,调查组人员和新华社记者除对第四种8户中的乔友田、华士权两户原住房是否属于危房有不同看法外,取得了比较一致的认识。据此认为,《如此扶贫扶了谁》一文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灌南县和长茂镇在2003年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对集中连片建设大胆实践探索,应该给予充分肯定。茂兴村在十组集中建设茂兴小区,其初衷也是积极的。但是,工作上的疏漏和政策把关不严的问题也客观存在。
一是试点定点不够合理。茂兴村情况复杂,社会矛盾较多,历任村干部之间积怨较深。在这样的地方要兴办一件带有探索示范性的实事,显然缺乏工作基础。虽然在十组内,经过政策宣传、摸底排队、会议研究、公开公示等程序,在全组76户中按困难程度,从低到高筛选出21户作为小区建房补助对象,但把这21户的贫困程度放在全村范围内比较,不公平的问题就凸现出来。而且进入小区建房补助标准较高,有18户为4000元。在一个矛盾较多的村,又是用这样的办法建小区,必然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
二是政策规定不够完善。《灌南县2003年农村草危房改造和灾民建房实施意见》规定:“草危房改造工作,以各乡镇因灾倒房户和现居住在纯草房、高危房中的贫困户、残疾人户、无劳动力户和病灾户为重点帮扶对象。”这些对象绝大多数家境贫困,自筹资金非常困难。但文件同时又规定:“选择的对象户必须是具有资金自筹能力和建房愿望,通过少量的资金补助,11月上旬确能完成改造任务的户。”这一规定,也是引发基层干部将一部分应优先扶助的特困户排除在当年建房对象之外的重要原因。
三是工作方法不够细致。茂兴村在完成小区建设任务过程中,虽然时间紧是重要的客观原因,但村组干部在工作中仅考虑到一个组内多安排几户,可形成小区规模,也可避免调整土地的麻烦。思想方法片面,工作措施简单,导致处理问题有失公平,也就难免引起群众的意见。
调查结束后,我们与灌南县委、县政府和镇村干部交换了意见,在肯定灌南县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探索集中连片建设等做法的同时,指出了茂兴村在小区建房中政策把握不全面、入区农户选定把关不严、对群众意见听取不够、工作改进迟缓等问题,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和报道,出于关注农村基层工作,情系贫困农民,对我们改进工作是有力的推动。县乡村各级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立足于改进自身的工作。二是希望灌南县委、县政府从茂兴小区建设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县建房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对茂兴村其他组应列入帮扶建房对象而未列入的农户,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几户,县里先自筹资金,年内帮助解决。四是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要正确对待,严禁打击报复。发现有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五是茂兴小区建房中出现的问题,客观上引起了农户之间新的矛盾。乡村两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矛盾,做好团结、稳定工作。
灌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表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茂兴小区建设中的问题,新华社记者把问题反映出来,有利于推动县乡政府改进工作,对省调查组的意见要认真研究落实。同时也请求省有关部门和新华社江苏分社支持、协助县乡村做好茂兴村群众的工作。
鉴于剩余草危房改造的任务仍相当艰巨,而且越是往后,原来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越会集中显现出来,工作的难度更大,政策规定的敏感性更强,因而对工作的要求会更高,调查组在向政府的汇报中提出了工作建议:
1.加大对基层干部政策教育的力度。草危房改造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是对基层干部群众观念和工作水平的一次检验。要教育广大基层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能图省事、简单化,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因地制宜推进集中连片的小区建设。结合草危房改造和灾后建房,推进集中连片建设和中心村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和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但有些与此相关的问题要统筹考虑、妥善解决。比如土地调整问题。茂兴小区的21户之所以在一个村民小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回避土地调整问题。但即使是同一个村民小组,土地调整也不容易,以至于21户新建住房的间隔有的仅4~5米,有的则10~20米,看起来也不整齐。再比如基础设施配套问题。新建一个小区,水电路等设施的投入也很可观。茂兴小区建成后将近一年,还没有通水通电,小区内还是原来的路,雨天行走十分困难。因此,在推进连片小区建设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要求过急,更不能搞形象工程。
3.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随着草危房改造工作的深入,农村的草房和土墙瓦顶房已逐渐减少。在下一步剩余草危房的改造工作中,对砖墙瓦顶的危房户要严格控制列入草危房改造计划,个别高危房户确因贫困无力自我改造需政府资助的,必须严格进行群众评议,并实行公示。
对以上调查情况和调查意见,调查组成员包括两位记者都取得了一致的认识,新华社江苏分社的领导表示,情况已经弄清,今后对扶贫建房情况的报道将严格把关。省长梁保华作出批示:这个调查报告很好,所提建议也切实可行。
剩余草危房大起底
我省自1995年实施草危房改造,至2002年底,据各县统计上报,已改造17万户。2003年省政府在部署帮助苏北16县3年改造7万户任务时,草危房存量并没有见底。在2003年经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同时实施后,省政府要求草危房改造3年计划2年完成,提前一年,在2004年完成原定3年7万户的任务。省扶贫办根据各地在完成2004年任务后仍然存在一定数量草危房的实际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建议,对剩余草危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经省领导批准,在陈宝田同志主持下,省扶贫办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农调局,从2004年9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对苏北16县剩余草危房的全面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部署全面调查、分类登记、明确范围对象、分类办法及入户登记等工作要求。第二阶段为全面抽查,由省农调局从本局和苏南、苏中地区的8市农调队抽调36位干部组成8个组,对苏北16县上报的入户登记名单进行全面抽查。第三阶段为全面复查,对差错率超过3%的6个县和剩余草危房最多的睢宁县、人口最多的沭阳县,由省扶贫办组织有关省级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复查。
经此三个阶段的工作,对苏北16县的剩余草危房底数情况有了全面把握。共有存量2009万户,其中未曾得到过政府帮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村人均收入的草危房户还有46705户。另有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暂未列入帮建计划的15190户。
据此,省扶贫办在会商省民政厅、财政厅后,向省委省政府提出2005年实施草危房改造扫尾工作的请示。一是对苏北16县的46705户,继续由省为主给予帮扶改造,并争取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同时加大省级帮扶力度。尚存草危房的农户主要是因为家庭收入低而无力改造,特困户占比较高,在执行2004年对特困户改造草危房每户补助5000元政策的同时,把特困户占比由20%提高到30%。二是鉴于苏南市县和省国有企业原定2005年度筹措的资金已提前到2004年调用,建议剩余草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以省级财政筹集为主,不再向苏南市县和省属国有企业筹集。三是苏北16县经过2005年省里支持后余下零星的贫困户草危房改造,以及其他市县农村尚存的草危房改造,由市县政府负责帮扶。此后,省里对苏北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不再作为专项任务予以实施。这些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原则同意。我于2005年6月调离省委农工办(扶贫办),省扶贫办的同志继续努力,圆满完成了苏北农村草危房改造的扫尾工作任务。
(作者:费伟康 江苏省政府原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