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记者 张玉菁
9月16日是扬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今天上午,由市通管办举办的2020年扬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启动仪式在市铁塔公司举行。扬州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分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仪式。
仪式共三项议程,首先,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工信部关于做好2020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等相关文件;其次,市通管办对全市信息通信行业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上还重点解读了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出台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办法》等,要求各大运营商对流量靠前的App加大检查力度,杜绝网络安全隐患。
近年来,扬州市信息通信行业始终坚持网络强市重要战略思想的正确指引,全行业深入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考核,从严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行为,积极推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通管办要求全行业要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网络环境治理,加强手段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以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防线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好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掀起又一波全民护网的高潮。
你知道吗?
App以下行为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1.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
2.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3.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超出用户授权范围;
4.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
5.未经用户同意更改其设置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状态,如App更新时自动将用户设置的权限恢复到默认状态;
6.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和算法定向推送信息,未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
7.以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方式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如故意欺瞒、掩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真实目的;
8.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
9.违反其所声明的收集使用规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