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障。有了好的制度及强大而高效的制度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得到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实现才能真正有保障,进而为坚定“四个自信”奠定坚实基础。
十九届四中全会从理论到实践、从现实到理想、从战略到策略等多重维度论证和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制度强大生命力实现的路径。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中,既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根本制度或基本制度上的优势,又有理论、信仰等指导思想上的优势,还有组织领导、用人机制和对外政策等保障性制度上的优势,这些概括是基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实践规律的升华,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高度的理论自觉与自信。这些优势的实质在于,我们国家始终能够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而党又始终能够坚持以立于真理与道义制高点上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党又通过自觉的自我革命,使其在治理国家中始终能够制定出科学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自愿为人民服务精神为动力,以此来有效建设国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遗余力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而使这个制度得到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简言之,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出为人民谋福利的高效制度,并且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这就是我国制度优势的实质。
在这些优势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组织优势是政治优势实践效能的重要表现。中国共产党立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是每个党员干部人生最高的价值追求,这决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其行为准则。强有力的制度监督和自觉的自我革命精神保证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影响力和领导力,这种力量又使我们党能够有效地动员人民群众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发展其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这是当今其它任何国家的制度所望尘莫及的。
四中全会关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方面的主要优势的概括,立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理性、客观的评价。这一概括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为我们从理论上深刻认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与其它国家制度的比较优势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引和方法论指导;它有助于澄清和纠正一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增强制度共识;它为增强“四个自信”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因为制度自信源于制度优势和在制度安排下的高效能实践。
当然,制度是抽象的,它需要一定的载体和平台才能展示出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制度最终就要通过治理理念、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来体现。因此,全会指出,要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彰显制度的优越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的国家治理的高效能。这就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了更具体而可感的评价标准,也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指明了方向。
四中全会描绘了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不同阶段的蓝图目标,是阶段性目标与远大目标的统一。可以预见,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国根本制度的优越性和制度的比较优势将在实践中得到最为充分的彰显。可以预见,届时全世界的人民都会由衷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好!
(作者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