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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周刊·智库】因类制宜推进农民集中居住
2019-09-24 07: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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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红岩

推动农民按照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是大势所趋、战略之举。当前我省农民集中居住正有力有序推进,在抓好农房建设的同时,应根据不同的集中居住形态,因类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各地实践情况看,大致有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进城安置型。这种类型的搬迁居民一步到位进入城区,切断了与土地的直接联系,可以享受较好的公共服务,重点是帮助其更好更快地融入社区、融入城市。解决进城农民的社区融入问题是一个潜移默化的渐进过程,需要采取综合举措逐步转变其思维方式、生活习惯,打造和谐文明的社区共同体。要针对农民进城后容易出现的乱堆杂物、毁绿种菜、私拉乱接等现象,加强公共空间管控与治理,推广红色物业典型做法,创新无物业小区自管办法,把公共空间“腾出来”、有效“用起来”、长效“管起来”,让社区环境“美起来”。从居民实际需求出发,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常态化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将道德教化与文化娱乐结合起来,密切新老居民、干群之间的关系,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推行社区“大党委”等区域党建模式,健全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推行“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及时解决“微难题”“微矛盾”。集体资产可折合成股,一部分作为集体股,股权收益作为社区运转和社区公益、福利等资金,一部分作为个人股,让个人按股分红参与集体经济收入再分配。

第二种类型:入镇集聚型。这种类型利于资源节约集约,便于农民亦工亦农,也可以避免过程性浪费,重点是满足大数量农民入镇后的服务配套、就业保障。集中居住之后,群众比以往更需要公共服务。近些年来,不少地方一头抓中心城市建设,一头抓农村环境整治,对小城镇发展重视不够、投入不多,特别是一些被撤并乡镇公共服务配套不足、质量不高。这方面,要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硬件”方面主要包括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景观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软件”方面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小办公、大服务”要求,建好社区服务综合体,提倡“一室多用”,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防止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就业保障方面,要坚持新型社区与产业园区“两区同建”,根据集中居住人口规模、结构和分布,科学规划建设产业园区,积极发展“家门口就业工程”“三来一加”等项目,大力引进适合在乡镇布局的劳动密集型、就业友好型企业,重视对大龄人员的就业援助,方便居民就地就近就业。

第三种类型:农村新建型。这种类型的居民没有脱离开农村,心理上更容易接受,生活上更容易适应,也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促进农地规模经营,重点是关注农村空心化现象、关爱“三留守”人员。当前,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大都是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集中居住后的主体仍是他们,如果选点不当、标准不高,不排除将来出现“二次空心化”的可能,会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农村新建社区,选址上应尽量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交通干线,建设上要注重质量品位,充分考虑农民实际需求,让新建农房与乡村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文化特色风貌,不能搞成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四不像”。要以“三留守”人员为重点,加强互助服务、人文关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等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鼓励为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第四种类型:原地改善型。这种类型一般都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村庄形态、文化积淀、产业基础,重点是彰显乡村特点、保留乡愁记忆、完善现代功能。近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造了一批美丽宜居示范乡村。这也成为农民集中居住的优选项。对于发展条件好、潜力大的重点村,要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套建设,逐步实现乡村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的特色村,要在既有村庄特色基础上,着力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自然山水融合关系,塑造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营造更为生态、更加自然的居住形态,打造田园风光、诗意山水,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让农民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过上更有品质的现代生活。

(作者为省委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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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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