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出品
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5月22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安徽芜湖召开,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宣布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一市三省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对一市三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携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足“一体化”和“高质量”,江苏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中要围绕改革创新开放,按照新发展理念,高点站位,踏实而为,有效推动。
在长三角科技创新中勇于担当
科技是发展的牛鼻子。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其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在全球科技和经济中的地位,使命和责任重大。科技创新功能应该是长三角作为世界级城市群不可或缺的标配。世界六大城市群拥有80%以上的全球top200高校以及将近60%的世界500强企业,因而是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的策源地。长三角科学研究方向的谋划,不能够仅仅局限于自身能力和已有基础的供给,应该有全球视野和人类情怀的更宽广格局,以更深远博大的眼光瞄准影响人类健康、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沿方向(智能科学、地球科学),多学科组织力量,系统集成、聚力突破,因而需要加大力度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提升长三角在全国创新体系中的领衔地位。
但当前长三角的创新发展站位还不够高,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前沿性和引领性的技术创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长三角三省一市2017年授权专利总数为57.2万件,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占授权专利总数的18.1%、55.8%、26.1%。这与科研急功近利和地方政府重短期成果转化有关。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在长三角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研发—技术转化到产品化—规模产业化—产品市场化的创新产业全链条体系中,长期以来更为关注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内容,而在“0到1”科技创新布局和集成创新构架的科学研究环节(政府支持层面)和产品研发到规模产业化环节(投融资层面)相对较弱,有可能影响创新持久潜力、动力和爆发力。江苏具有发达的科教优势和实业基础,在长三角的科创体系中仍应以科学研究和原创思想为基点、以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研发为转介、以产业化和市场化生产应用为出口,构建全链条式创新产业体系,依托链条中每一个环节在各个城市的分布和分工协作,为长三角的创新一体化新格局作出较大贡献。
在一体化协调机制改革创新中积极作为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改革重点在于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区域一体化的难点在于协调。为此,《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在沪苏浙三省市交界地区探索跨界地区一体化协调机制建设问题,一体化示范区最大的责任是形成一套跨界管理经验,今后可以在全国推广,因而不能有太多行政管理层级,也不能有太多区域的特定性制度,而是要按照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社会参与,以改革创新开放思维设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该示范区往往容易被误解为新城新区,出现企业圈地、房地产涨价等怪象。该示范区并不是要改变行政区划隶属关系,但在一体化制度设计中,不能按照一个行政区的管理方式进行,需要很好处理一体化统筹和地方自主管理的关系,否则会偏离协调的初衷。很多城市将一体化理解为一样化,借一体化之名大规模招商引资、圈占土地,相互模仿攀比,产业趋同性增强,专业化分工减弱。为此,江苏应当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开展相关合作事宜的研究工作,按照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原则,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进行跨界协商谈判,以更大的智慧和耐心,促进跨界合作和共享,推动一体化。
在长三角率先探索绿色生态发展新路径
长三角是高开发强度地区,也是资源环境矛盾尖锐地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依然较为严峻,水资源和水环境协同管理压力较大:富营养化风险的太湖,面临上游来水减少、下游需求量趋大等矛盾,清水通道建设和生态补偿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呈下降态势,2017年太湖流域34个省界河流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仅为44%,较2016年同比下降6%;长期以来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思维定势,难以适应生态经济转型。
为此,江苏仍要坚定不移落实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安排城镇化、农业发展、生态安全空间,加强空间发展的引导和管控,推动经济发展“高效”、社会发展“公平”、生态系统“安全”和空间治理“有序”的多重均衡。在生态和农业空间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化路径。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