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橙头条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举措和实现绿色发展理念的代表性实践。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决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八个地区设立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顶层设计和区域探索相互推动,进而通过绿色金融的资金导向来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环境改善。
由复旦大学和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联合发布的《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报告:竞争力的视角》,着眼于从国内外绿色金融研究发展现状,探寻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该报告定位为绿色金融发展的“操作手册”,从“目标评估”和“措施评估”两方面综合对标,形成“制度政策—市场活力(含特色产品及服务)—保障措施”的研究框架,对长三角城市群出台的体制机制创新、制度政策创新、金融机构创新实践等进展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各地成熟的经验,发现长三角城市群的共性问题,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
长三角是绿色金融研究佳地
绿色金融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就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而言,主要集中在对概念定义和体系构建方面,对于绿色金融的测度也仅仅局限于金融领域,但并未分析金融工具促进产业转型的程度,没有探寻金融和绿色之间的相关性,对于评估绿色金融试验区的运行研究更是尚未开展。不仅如此,就国内外现有绿色金融的研究成果而言,也没有形成一致性或权威性结论,在评价方面多侧重绿色金融发展的静态,而忽视了其“工具性”功能。
因此,构建一套可操作、较客观全面的指标体系能够更好地测评地方绿色金融的发展优势和不足,而针对地方进行比较评估则有利于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更快地将成熟经验复制推广。可以说,借鉴世界银行的评估标准,可形成一套快速查询的操作细则,对“有/无”具体的操作标准进行匹配打分,以便各地区在绿色金融工作启动阶段,快速知晓工作环节有无缺漏。
中国在绿色金融市场起步晚但成效显著。我国绿色信贷规模逐年稳步攀升,绿色债券的成功吸引了全球的关注,创新业务层出不穷,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2016年以来,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占全球同期绿色债券发行量的40%,已经成为全球排名前列的绿色债券市场。
但是,绿色金融自2016年在我国开展以来,尚无针对地方进展有效进行评估的研究。所以,构建一套评估试验区运行效果的指标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前瞻价值和咨政意义。
长三角城市群,是研究绿色金融发展的有力落脚点。长三角城市群包括“40+1”城市,根据规划,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关于环保领域,明确强调要“重点打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机制建设三大战役,推动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努力建成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绿色美丽长三角”。因此,评估长三角地区各城市的绿色金融运行效果将是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抓手,也是“40+1”各城市深入推进绿色金融的重要研究课题。
“40+1”城市发展现状怎么看
结合七部委出台的绿色金融指导意见,这份报告归纳了有关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发展重要目标,评估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绿色信贷投放规模适度增长;建立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形成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构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高效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形成适度规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形成产融结合、推动绿色资源资本化和产业转型绿色化的局面。
从评分结果来看,综合评价平均分22分,处于平均分以上城市22个,处于平均分以下城市20个。湖州、衢州、苏州三个城市处于前三位,杭州、南京两个城市评分实力相当;上海城市排名第7位。在排名前十的城市中,浙江省城市占比超过35%,其中,湖州、衢州为2017年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可以说,随着城市经济水平的提升,长三角“40+1”城市群在绿色发展和环境管理的投入和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但大多数城市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手段,“自下而上”的市场管理手段运用不多,其中的突出表现便是“金融工具”运用不多。
整体来看,长三角未来绿色金融工作进展空间较大。目前,各城市间的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市场活力、保障措施等有较大差异,处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城市,其政策制定较为详实、市场活力较为充分、保障措施较为得力,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
从城市经济水平发展来看,长三角城市群各城市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人均GDP得分较高的城市其环境绩效也呈现相对较高的趋势。上海、苏州、杭州、南京、合肥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绿色金融发展得分也相对处于较高的水平。
从各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来看,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合肥等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绿色金融评价得分确实较高,在政策制度完善方面较领先。说明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上升,城市化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化过程中的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带来了生态环境压力,这倒逼城市在绿色金融政策方面有所动作。
从各城市的产业结构来看,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环境治理特别需要第三产业的支撑,绿色金融涵盖绿色技术创新、绿色产业壮大、绿色服务业成熟等多领域,这将从源头减缓城市环境的压力。
从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来看,绿色金融得分较高的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一般较好。这说明部分地区绿色金融能够集中于绿色产业的发展、城市环境的治理,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发展市场,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绿色金融指引途径。
如果分省份分析,浙江省发展最快,平均得分28分;江苏省发展适中,平均得分21分;安徽省发展较慢,平均得分18分,低于平均分。
报告认为,三省一市在绿色金融发展的差异,折射出长三角绿色金融的最大痛点,即缺乏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这主要体现在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信息、政策、体制机制及人才培养等重要领域都呈现出高度的“碎片化”特征,缺乏统一协调。其结果是长三角地区城市间无法在绿色金融生态链上进行有效分工和准确定位,只是形成一种“简单重复”的低水平发展路径。同时,绿色金融发展自身较低的一体化水平导致绿色金融也就无法真正有效地服务于整个长三角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金融发展上的一体化进程。
更快更好发展该怎么办
报告认为,着眼长远更快更好地发展绿色金融,实现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顶层设计的重大问题上的谋划和决策作用,提高联席会议的协调能力,建立由省市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平台;创新做实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设置绿色金融专题组:扩大合作范围,涵盖水务、文广、口岸、质监、民政、档案、旅游、体育等多部门;引导做实工作机制,设立绿色金融推进办公室。
第二,研究设计符合长三角城市群发展阶段的特色化政策工具。研究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区域环境效益评价统一标准及重大流域问题协调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重大绿色示范项目库建设;加强三省一市绿色金融领域人力资源的储备和互联互通,可以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知名高校、研究中心的对等资源优势,通过岗位特聘、放宽人才签证、落户优惠、海外人才引进等方式增加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数量。
第三,强化各省份责任分工及项目时段的考核督查。明确跨区域环境问题协调重点事项和责任分工;梳理排摸突出问题清单,明确阶段性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细化任务,形成重点项目化推进机制;同时,建立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的绿色金融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设计相应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机制,当前应率先设计推动区域统一环境标志、环境标准制定的相关部门间合作。
第四,设计区域绿色银行专项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加快推动长三角绿色金融机构的集聚,创新和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筹划建设区域性绿色金融机构,担负起服务长三角“40+1”城市的经济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对于各地商业银行来说,进一步梳理绿色金融的理念,建立绿色金融的机制,创建绿色金融的产品,主动探索更多的绿色金融新模式,用金融服务支撑长三角绿色生态品牌的建设。
第五,可以上海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核心圈建设。充分发挥上海作为传统国际金融中心的政策、平台、资源、人才、机制等优势,设立长三角绿色金融合作项目日常工作机制,赋予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的绿色项目中财税、贴息等宏观工具一定自主性;制定区域绿色项目定义标准和项目库;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优势,对接海外资本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将一批发展基础好、环境意识普及的城市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创革新试验区”。
第六,针对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生态环境基础和金融市场运行环境,尝试推进申报一批具有“组团化”特点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根据杭州、南京、苏州、合肥等地评分,其综合评分靠前,绿色发展理念较强,经济发展动力稳定,可通过这些先锋城市,带动周边城市群,形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组团,将不仅有助于加快地方经济向绿色化转型,助推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又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能推动解决地方、企业环保投入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规避由环保因素引发的市场和金融风险。
(本文摘自《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报告:竞争力的视角》,撰稿人陈诗一、李志青、刘瀚斌、束兰根)
本报记者 赵伟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