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眼
1月3日,省委、省政府在宁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大会,娄勤俭书记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高水平开放,主要体现在开放创新的深度融合上,要完善国际化创新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全世界的创新资源,构筑起全球化的研发、制造、营销、服务的创新格局。娄书记的讲话,实际上是在对经济全球化演进新趋势和江苏开放发展新阶段做出科学判断基础之上,道出了江苏发展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本质、努力方向以及实现路径。
回顾江苏经济40年发展的辉煌历程,无论是在“农转工”阶段,还是在“内转外”阶段,以及近年来转向“创新驱动”发展阶段,每一发展阶段实际上都有创新的因素和特征,每一阶段也都植入了对外开放的活力因子。但必须承认的是,在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历程中,以往的创新活动主要是“跟随式”和“模仿式”创新,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这种发展模式在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到新阶段后,已经表现出了明显的局限性和约束性,出现了三个方面的不适应:一是不适应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二是不适应要素成本上升对新型比较优势培育的需求,三是不适应经济全球化开放创新的演进新趋势。
进入新阶段的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应该推进开放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这不仅是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自身转型的需要,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需要,更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全国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开放探路的需要。应该说,江苏有着40年开放发展的丰富经验可以汲取,在此过程中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据此为全国高水平开放探路,不仅是江苏的责任所在,也是江苏的能力所在。
与以往开放发展模式相比,新时代江苏建立以开放创新深度融合为特征的开放型经济,必须实现三个方面重要转变。一是开放目标转变,即从注重服务经济增速转向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着重解决高质量发展的引领问题。以往的开放发展是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情况下进行的,资本、技术和市场的缺乏,决定了必须依托初级要素形成的低成本优势,吸引并与发达国家(地区)跨国公司的资本和技术结合,以项目为带动,以外部市场需求为产品出路,逐步提升生产能力和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因而走出的是一条“平铺化”的快速扩张之路,“要素驱动”是主要的驱动力,对发展质量、效率的提升重视不够。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后,追求高速增长不再是开放发展的主要目标,而引领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成为新一轮开放发展主要目标。唯有明晰上述战略目标转变,我们才能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并以此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开放创新深度融合之路。
二是开放领域的转变,即从以往吸引和集聚生产要素的一般制造业领域,转向能够吸引和集聚创新要素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重在解决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问题。在以往的开放发展过程中,并非是江苏无意引进创新生产要素,只是受制于自身要素禀赋优势、本土市场规模、产业安全考虑以及体制机制环境等特定发展阶段的特征性因素制约,我们的开放主要发生在中低端制造业领域,由此决定了引进外来生产要素也主要表现为资本和既有成熟技术等一般意义上的生产要素,因而从动力角度看主要是“要素驱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是核心要义,其中最为基础也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动力变革。与一般生产性要素不同,创新要素更多也更倾向于集聚在代表产业高级化演进方向的生产部门。因此,开放领域进一步向制造业和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拓展和延伸,就相当于向全球创新要素打开了“门户”,更加有利于全球创新要素向江苏流动和集聚。
三是开放方式的转变,即从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制度型开放,重在解决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问题。2018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一方面,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入发展和要素跨国流动,使得全球生产对分布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生产环节实现“无缝对接”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正是基于上述变化,传统以降低关税等为表现的边境开放已不再是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的主题,取而代之的是贸易便利化、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环境等新议题,从本质上看,实际上是属于向境内开放延伸的制度型开放。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制度型开放不仅是引进和集聚全球创新要素的决定因素,也是激发创新要素活力的决定因素。如果说江苏通过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性优势,在前一轮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中走在了全国前列,那么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依托构建新型制度优势,即在制度型开放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作者戴翔为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倪海清为省商务厅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