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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根本性大事。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运行中的各种主要矛盾和风险不断暴露,并不断集中传导和体现于金融领域,逐渐演化为系统性与全局性风险因素。
江苏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和金融强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新时代实践中,理应走在全国前列。当前江苏省金融业保持平稳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等原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仍是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防控江苏金融风险和维护江苏金融安全,必须坚持谋全局、谋长远,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中央精神为依据、以江苏实际为依托,加快构建平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方向正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地方金融稳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对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激励约束。扎实抓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金融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充实金融监管队伍,全面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和风险处置能力。深入推进金融系统与地方党政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双向挂职交流作为长期工作机制有效固化,鼓励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业企业人才到地方党政机关任职。
坚持“两端发力”,更好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既有赖于自身的健康发展,又与其所生存的外部环境休戚相关。一方面,针对金融市场内部,全面排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底数,掌握真实资产质量状况和风险成因。借助省联社改革的重要契机,帮助农商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提高资本实力,督促其完善公司治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对于村镇银行,特别是发起行为异地的村镇银行,重点做好与发起行及其所在地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防范风险跨区域传染蔓延。另一方面,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以及金融机构合规自主的资金配置决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各级政府“三位一体”的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联合工作机制。
坚持“三位一体”,明确金融安全工作方法论。一是坚持战略思维。维护地区金融安全,是关系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应从战略高度出发,主动出击、统筹谋划。要把维护金融安全放在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目标中进行谋划,把维护金融安全放在推动“1+3”功能区战略、推动扬子江城市群协同发展战略中进行谋划,把维护金融安全放在建设南京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城市、打造以江北新区和河西新城“一江两岸”为核心的高端金融服务集聚区战略格局中进行谋划。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防控金融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监管力量上,要充分整合一行两会在江苏派出机构、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联社等多方金融监督管理资源,多方凝聚监管合力,弥合监管真空,避免监管竞争;在监管任务上,要把打击非法集资与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风险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把大型问题企业债务处置与中小企业互联互保破圈解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政府部门应树立正确政绩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核心目标,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压实各级地方政府对各类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和活动的监管职责,明确地方政府为辖内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第一责任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坚持“四个并重”,把握防控金融风险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并重。一方面,积极支持人民银行发挥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支持人行切实履行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另一方面,充分压实微观审慎管理责任。发挥一行两会在江苏派出机构的行业监管“主业”优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7+4”行业的属地监管职责以及省联社的管理职能,强化微观审慎监管。
二是坚持严格监管与补齐短板并重。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密不可分,需要坚持严格监管与补齐短板并重。一方面,对不作为、乱作为,干预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等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推动从严监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对“7+4”行业的属地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县域地区金融监管力量,充分整合县域地方监管资源,补齐监管短板。
三是坚持防控风险与改革创新并重。通过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破除风险产生的体制根源。要重点推动泰州金改取得更大成效,推动昆山、常州等省内更多地区获批金融改革试点。通过稳妥推进金融创新,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鼓励和支持有利于加强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金融创新,严格限制严重脱离实体经济需要、过度追逐短期利益、放大风险、逃避监管的“伪”金融创新。
四是坚持短期治标和长期治本并重。金融风险隐患是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经济循环不畅通、经济金融机制体制不完善的镜像反映,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全省金融工作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着力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投向结构,聚焦全省“六个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做好“破”“立”“降”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解决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经济金融发展过分倚重房地产等体制机制性问题,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经济基础。
坚持“五方着力”,营造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风险产生的概率以及处置化解风险的能力,通过打造良好金融生态来管理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着力推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县域地区既是非法集资和中小企业互联互保问题易发高发区域,也是金融治理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要加强县域地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地方政府要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行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二是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个人征信向市场开放步伐,坚持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双轮驱动征信市场发展。加快组建省级征信服务公司,加强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积极构建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服务平台,着力建设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破除信息交流障碍,防范信用风险。
三是着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居民金融工具运用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媒介,依托基层村、组的强大行政动员力,深入县域、乡村、社区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及时纠正不实负面舆情,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理念,铲除金融风险的滋生土壤。
四是着力完善农村地区支付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农户文化水平等,创新支付结算产品,研发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操作简单、安全稳定的互联网支付产品和离行式的自助服务终端,吸引农户主动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
五是着力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构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为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活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探索组建农村资产经营公司,打造农村各类资产资源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中介服务组织。
(作者为南京财经大学首席教授、金融学院院长,新华日报《思想周刊》特聘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