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现有不满16周岁农村籍未成年人32.91万人,其中留守儿童1.51人,占比4.6%,目前所有留守儿童全部落实了监护人,为保障其健康成长夯实了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该县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民政、教育、公安等2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沭阳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创新建立了“一区三员”(即村干部责任区,委托监护人、监督人、学龄儿童家庭教育辅导员)为主体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精准高效落实。
深化部门联动,抓好阵地建设。按照“八有”标准,在积极推进县未保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马厂实验学校建设留守儿童“爱心之舟”活动中心,在教育园区建设青少年法治关爱体验基地,同时各乡镇还依托现有阵地增设特色辅导站,村依托妇女儿童之家打造“儿童之家”、“儿童驿站”。
开展专项行动,实施网格管理。出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推行留守儿童日常照护网格化管理,全县2777名村干部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村干部责任区保证书》,15052名受委托监护人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突出关键环节,落实“八项任务”。协调近亲属或村委会为593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临时监护措施,通过父母劝返减少农村留守儿童35人,让9名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返校复学,为21名无户籍留守儿童办理了调查补录工作,督促25名监护失职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同时为567名留守儿童办理了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及住房救助。






